[發明專利]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43678.4 | 申請日: | 2020-11-1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9791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吳立環 | 申請(專利權)人: | 吳立環 |
| 主分類號: | B60L53/31 | 分類號: | B60L53/31;B60L53/16;B08B1/02;B08B1/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362805 福建省*** | 國省代碼: | 福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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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新能源 汽車 充電 | ||
1.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結構包括:樁體(1)、充電纜(2)、充電槍(3)、收納筒(4),其特征在于:
所述樁體(1)豎直固定在地面上,所述收納筒(4)呈圓柱體筒狀且設在樁體(1)側端,所述充電纜(2)兩端連接在充電槍(3)和樁體(1)上,所述充電槍(3)嵌套在收納筒(4)上,所述充電槍(3)的槍頭上設有三個充電柱以及與之收納的深孔;
所述收納筒(4)由收納管(41)、彈簧(42)、螺旋推桿(43)、刷筒(44)所組成,所述收納管(41)層圓柱桶狀,所述收納管(41)內設有限位槽(411)和卡合套(412),所述刷筒(44)嵌套卡合在卡合套(412)上,所述螺旋推桿(43)卡合在限位槽(411)內且位于刷筒(44)內部,所述彈簧(42)抵在限位槽(411)底部和螺旋推桿(43)之間。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限位槽(411)和卡合套(412)均設有三個,所述限位槽(411)和卡合套(412)的位置分布對應著充電槍(3)的三個插頭孔,所述彈簧(42)、螺旋推桿(43)和刷筒(44)均設有三個,所述限位槽(411)、卡合套(412)、螺旋推桿(43)和刷筒(44)的軸線均在同一直線上且與收納管(41)內底壁垂直,所述限位槽(411)中部為圓柱形而限位槽(411)上端和下端均有方形的槽。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推桿(43)上設有螺旋槽(431)和限位銷(432),所述螺旋槽(431)螺旋纏繞在螺旋推桿(43)外表面上,所述限位銷(432)固定在螺旋推桿(43)尾端的上下側,所述限位銷(432)與收納管(41)上的限位槽(411)相卡合。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刷筒(44)上設有刷毛(441)和卡合珠(442),所述刷筒(44)內底部設有孔洞,所述螺旋推桿(43)嵌套卡合在刷筒(44)底部的孔洞上,所述卡合珠(442)設在刷筒(44)孔洞上并與螺旋推桿(43)上的螺旋槽(431)卡合,所述刷毛(441)分布在刷筒(44)的內壁和外壁上。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螺旋推桿(43)的長度小于限位槽(411)的長度和刷筒(44)的長度,所述螺旋推桿(43)的直徑等于刷筒(44)內壁上刷毛(441)外端組成的圓柱形區域的直徑,所述螺旋推桿(43)上的螺旋槽(431)的直徑大于卡合珠(442)的直徑。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新能源汽車充電樁,其特征在于:所述充電槍(3)的槍頭與收納管(41)為間隙配合,所述刷筒(44)的長度小于充電槍(3)槍頭上三個充電柱孔的深度,所述刷筒(44)的直徑小于充電槍(3)槍頭上充電柱孔的直徑,所述充電槍(3)的頭部有卡扣與收納筒(4)卡合且卡合的力度大于彈簧(42)的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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