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切片信息處理方法、系統、相關網絡設備和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41691.6 | 申請日: | 2020-11-0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66374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0 |
| 發明(設計)人: | 尼凌飛;符笳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24/02 | 分類號: | H04W24/02;H04W24/08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胡亮;張穎玲 |
| 地址: | 100053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切片 信息處理 方法 系統 相關 網絡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切片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應用節點確定更新用戶對應的切片時,向網絡開放功能NEF發送切片變更指示,所述切片變更指示用于所述NEF生成用戶對應的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所述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用于待下發至用戶設備處并由所述用戶設備進行切片選擇更新。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切片變更指示中包括切片變更數據,所述切片變更數據至少包括用戶標識和變更的切片標識,所述切片變更數據用于所述NEF生成所述用戶標識對應的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NEF發送切片變更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應用節點向所述NEF發送切片推薦數據;所述切片推薦數據至少包括推薦切片標識集合和用戶標識,所述切片推薦數據用于所述NEF生成所述用戶標識對應的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數據;所述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數據用于待下發至用戶設備處并由所述用戶設備進行切片選擇。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所述NEF發送切片變更指示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應用節點接收所述NEF發送的切片推薦數據下發結果;所述切片推薦數據下發結果至少包括推薦切片數據是否發送成功、推薦切片標識、所述UE的相關信息。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應用節點確定更新用戶對應的切片,包括:
所述應用節點向所述NEF發送包含有測量信息的業務測量請求;所述測量信息至少包括應用標識、應用地址、測量指標類別、測量類型和測量時間;所述測量信息用于所述NEF生成關于用戶設備的業務接口質量測量的第一相關信息;
所述應用節點接收所述NEF發送的業務流測量結果,基于所述業務流測量結果確定更新用戶對應的切片;所述業務流測量結果至少包括:測量指標值、用戶標識和關聯切片信息。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向NEF發送切片變更數據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應用節點向所述用戶設備發送探測報文,所述探測報文用于確定所述用戶設備是否支持用戶路由選擇策略;
所述應用節點接收來自所述用戶設備的探測反饋報文,根據所述探測反饋報文中包括的指示信息確定所述用戶設備是否支持用戶路由選擇策略;
相應的,所述向NEF發送切片變更數據,包括:
在確定所述用戶設備支持用戶路由選擇策略的情況下,向NEF發送切片變更數據。
7.一種切片信息處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NEF獲得應用節點發送的切片變更指示,根據所述切片變更指示生成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
所述NEF通過策略控制功能PCF和接入和移動管理功能AMF將所述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發送至用戶設備,所述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用于所述用戶設備進行切片選擇更新。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切片變更指示中包括切片變更數據,所述切片變更數據至少包括用戶標識和變更的切片標識;
所述根據所述切片變更指示生成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包括:
所述NEF根據所述切片變更數據中包括的用戶標識確定在先存儲的訂閱會話,并根據所述切片變更指示中包括的變更的切片標識生成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NEF接收所述PCF發送的變更結果通知;所述變更結果通知在所述PCF接收到來自所述用戶設備或所述AMF發送的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下發結果后發送;所述變更結果通知至少包括: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下發結果和用戶標識;
所述NEF向統一數據存儲UDR發送所述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并發送切片變更數據下發結果至所述應用節點;所述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更新數據用于所述UDR對所述用戶標識對應的用戶路由選擇策略數據進行同步更新。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未經中國移動通信有限公司研究院;中國移動通信集團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241691.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