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軌道交通結構及其施工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30902.6 | 申請日: | 2020-11-0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53140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鄧如勇;裴利華;楊友彬;樂師軍;吳坤朋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鐵四院集團西南勘察設計有限公司;中鐵第四勘察設計院集團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21D9/00 | 分類號: | E21D9/00;E21D9/14;E21D9/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胡亮;張穎玲 |
| 地址: | 650200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區*** | 國省代碼: | 云南;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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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軌道交通 結構 及其 施工 方法 | ||
1.一種軌道交通結構,其特征在于,包括:
車站,包括車站主體和與所述車站主體連通的車站風井,所述車站風井用于下放盾構機;
連接段,一端與所述車站主體連通,與所述車站風井間隔,所述連接段的橫斷面大于所述車站主體的橫斷面,所述連接段能夠允許所述盾構機通過;
盾構區間,與所述連接段的遠離所述車站主體的一端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接段包括:
連拱隧道,一端與所述車站主體連通,包括至少兩個并列設置的硐室,每個所述硐室均與所述車站主體連通;
平移橫通道,一端與所述連拱隧道的遠離所述車站主體的一端連通,另一端與所述盾構區間連通,沿軌道的寬度方向貫通所述至少兩個并列設置的硐室。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其特征在于,沿軌道寬度方向,所述平移橫通道的兩端之間的距離大于所述連拱隧道的兩端之間的距離。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區間正線,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正線軌道和第二正線軌道;
交叉渡線,包括交叉設置的第一渡線軌道和第二渡線軌道,所述第一渡線軌道一端與所述第一正線軌道連接,所述第二渡線軌道一端與所述第二正線軌道連接;
出入場線,設置于所述第一正線軌道與所述第二正線軌道之間,包括間隔設置的第一出入場軌道和第二出入場軌道;其中,所述第一出入場軌道一端與所述第一渡線軌道中部連接,中部與所述第二渡線軌道遠離所述第二正線軌道的一端連接,另一端用于通往停車場;所述第二出入場軌道一端與所述第二渡線軌道中部連接,中部與所述第一渡線軌道遠離所述第一正線軌道的一端連接,另一端用于通往停車場。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其特征在于,沿所述車站主體的出站方向,所述第一正線軌道和所述第二正線軌道之間的間距逐漸增大。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連拱隧道包括并列設置的第一硐室、第二硐室和第三硐室,所述第二硐室的橫斷面大于所述第一硐室和所述第三硐室以允許所述盾構機通過。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盾構區間包括并列設置且均與所述平移橫通道連通的第一區間隧道、第二區間隧道和第三區間隧道,所述第一區間隧道用于供所述第一正線軌道穿過,所述第二區間隧道用于供所述第一出入場軌道和所述第二出入場軌道穿過,所述第三區間隧道用于供所述第二正線軌道穿過。
8.一種如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通過礦山法開挖連接段;
通過車站風井下放盾構機,并通過車站主體和連接段將所述盾構機移動至盾構開挖面處;
通過盾構法開挖盾構區間。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通過車站風井下放盾構機,通過車站主體和連接段將所述盾構機移動至盾構開挖面處包括:
通過車站風井下放盾構機,將盾構機移入車站主體中,然后將盾構機通過連拱隧道的第二硐室移入平移橫通道,再沿平移橫通道移動到盾構開挖面處。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軌道交通結構的施工方法,其特征在于,以所述連拱隧道的靠近所述平移橫通道的一端作為盾構始發反力裝置,在所述連拱隧道內拼裝所述盾構機的后配套臺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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