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制造纖維的玻璃組合物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22164.0 | 申請日: | 2013-10-1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2100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9 |
| 發明(設計)人: | P·B·麥金尼斯;D·A·霍夫曼;M·L·科爾文-愛迪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OCV智識資本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3C3/085 | 分類號: | C03C3/085;C03C3/087;C03C3/091;C03C13/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潤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83 | 代理人: | 陳靜;劉依云 |
| 地址: | 美國***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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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制造 纖維 玻璃 組合 方法 | ||
1.一種用于形成玻璃纖維的組合物,包含:
45-55wt%SiO2;
20-45wt%Al2O3;
21-25wt%MgO;
3-25wt%CaO;
0-5wt%Na2O;
0-5wt%Li2O;和
0-5wt%B2O3,其中所述玻璃纖維是生物可溶的,具有大于約200ng/cm2/小時的kdis。
2.權利要求1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的kdis大于約300ng/cm2/小時。
3.權利要求1至2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的kdis大于約1000ng/cm2/小時。
4.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所述組合物以重量百分比計包含:
5.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由玻璃組合物形成的玻璃纖維具有大于約82.7GPa的楊氏模量。
6.權利要求1至5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由玻璃組合物形成的玻璃纖維具有大于約89.6GPa的楊氏模量。
7.權利要求1至6中任一項所述的組合物,其中由玻璃組合物形成的玻璃纖維具有從約2.4至3.0g/cc的密度。
8.一種具有大于約200ng/cm2/小時的kdis的生物可溶的玻璃纖維,由包含以下的組合物形成:
45-55wt%SiO2;
20-45wt%Al2O3;
10-30wt%MgO;
3-25wt%CaO;
0-5wt%Li2O;和
0-5wt%B2O3,,
其中,所述組合物不含Na2O,并且具有至少2600°F的液相線,所述玻璃纖維具有從2.4至3.0g/cc的密度。
9.權利要求8所述的生物可溶的玻璃纖維,其中所述玻璃纖維適合用于增強復合材料。
10.權利要求8所述的生物可溶的玻璃纖維,其中通過礦物棉方法形成所述玻璃纖維。
11.權利要求8所述的生物可溶的玻璃纖維,其中所述玻璃纖維具有大于約82.7GPa的楊氏模量。
12.權利要求11所述的生物可溶的玻璃纖維,其中所述玻璃纖維具有大于約89.6GPa的楊氏模量。
13.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生物可溶的玻璃纖維,其中所述玻璃纖維具有大于約300ng/cm2/小時的kdis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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