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用于永臨結合的雙鋼管立柱樁的樁柱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22139.2 | 申請日: | 2020-11-0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5230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資明玖;程冉;劉坤;胡仁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2D5/34 | 分類號: | E02D5/34;E02D17/02;E02D13/00 |
| 代理公司: | 沈陽晨創科技專利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21001 | 代理人: | 張晨 |
| 地址: | 510665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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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用于 結合 鋼管 立柱 結構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用于永臨結合的雙鋼管立柱樁的樁柱結構,包括:雙鋼管立柱、混凝土灌注樁及措施鋼管;所述雙鋼管立柱包括兩根并行排布的鋼管及焊接在兩根鋼管之間的多道綴板,所述兩根鋼管底端均焊接有柱底錐臺,所述兩根鋼管底部均焊接有多道抗剪環箍;所述混凝土灌注樁的樁孔內設置有樁鋼筋籠,所述雙鋼管立柱的底部深入至樁孔內,并在樁孔內灌注混凝土從而形成混凝土灌注樁,使雙鋼管立柱嵌入混凝土灌注樁內;所述兩根鋼管頂端均焊接有封口圓板,并分別通過焊接措施鋼管將其接長至地面以上。本發明一柱作兩用,比傳統的立柱樁更加環保經濟,具有結構簡單,安裝方便,易于調節的優點。
技術領域
本發明屬于建筑工程施工技術領域,特別提供一種用于永臨結合的雙鋼管立柱樁的樁柱結構。
背景技術
在傳統超高層深基坑施工中,立柱樁是其中較關鍵的控制分項,而通常立柱樁采用格構柱或單鋼管柱的形式,其結構受力受到限制,或作為臨時立柱,或作為地下室及裙樓小型結構柱,結構需要做較大加強,否則難以達到塔樓結構柱受力要求。
另外,因超高層結構受力特點,塔樓柱截面尺寸通常較大,采用型鋼混凝土柱時亦通常采用順做法施工,逆作法施工難以保證其成型質量。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用于永臨結合的雙鋼管立柱樁的樁柱結構,既作為支撐立柱又作為永久結構柱,可有效解決上述問題。
本發明的技術方案是:一種用于永臨結合的雙鋼管立柱樁的樁柱結構,包括:雙鋼管立柱1、混凝土灌注樁2及措施鋼管3;所述雙鋼管立柱1包括兩根并行排布的鋼管1a及焊接在兩根鋼管1a之間的多道綴板1b,所述兩根鋼管1a底端均焊接有柱底錐臺1c,所述兩根鋼管1a底部均焊接有多道抗剪環箍1d;所述混凝土灌注樁2的樁孔內設置有樁鋼筋籠2a,所述雙鋼管立柱1的底部深入至樁孔內,并在樁孔內灌注混凝土從而形成混凝土灌注樁2,使雙鋼管立柱1嵌入混凝土灌注樁內2;所述兩根鋼管1a頂端均焊接有封口圓板1e,并分別通過焊接措施鋼管3將其接長至地面以上。
進一步地,所述鋼管1a由多根分段鋼管通過內襯管1f焊接成整體結構。
進一步地,每層綴板1b數量為兩個,位于同一高度上,且沿兩根鋼管1a外周切向焊接在兩根鋼管1a的前后兩側。
本發明具有以下有益的效果:
本發明在基坑施工中應用,可節約地下室結構二次施工的工期與費用,同時因柱結構受力得到加強,固可使結構柱截面得以減小,建筑空間相應得到加大,一柱作兩用,比傳統的立柱樁更加環保經濟,具有結構簡單,安裝方便,易于調節的優點;本發明結構穩定,樁柱一次成型,提高了柱的整體剛度,設計新穎、科學、合理;本發明一柱作兩用,節省了重復施工費用與工期,使作業得到連續,施工成本下降;本發明符合節能要求,通過對雙鋼管柱的利用,實現鋼材的最大化使用,符合綠色、環保、節約的原則。
附圖說明
圖1為本發明中雙鋼管立柱的結構示意圖;
圖2為本發明中鋼管的對接示意圖;
圖3為本發明中雙鋼管立柱底端封口示意圖;
圖4為本發明中雙鋼管立柱與措施鋼管連接示意圖;
圖5為本發明中雙鋼管立柱與混凝土灌注樁及樓板連接示意圖;
圖6為本發明安裝示意圖;
圖中:1、雙鋼管立柱;1a、鋼管;1b、綴板;1c、柱底錐臺;1d、抗剪環箍;1e、封口圓板;1f、內襯管;2、混凝土灌注樁;2a、樁鋼筋籠;3、措施鋼管。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發明進行詳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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