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應用于耳機的擴聲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09898.5 | 申請日: | 2020-11-0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6153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力維;廖風云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市韶音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R1/10 | 分類號: | H04R1/10;H04R27/0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威世博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280 | 代理人: | 黎堅怡 |
| 地址: | 518108 廣東省深圳市寶安區石巖***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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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應用于 耳機 裝置 | ||
本申請主要是涉及一種應用于耳機的擴聲裝置,包括箱體,箱體上設置有用于接觸耳機的揚聲器的接觸區,以使得揚聲器產生的振動能夠經接觸區傳遞至箱體。本申請通過擴聲裝置可以增加耳機的揚聲器與空氣接觸的面積,以通過箱體將耳機的機械振動進行放大,至少使得用戶聽到的聲音的音量能夠被增大、音質能夠被改善。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聲學設備的技術領域,具體是涉及一種應用于耳機的擴聲裝置。
背景技術
骨傳導是一種聲音傳導方式,即將電信號轉化為機械振動,并將機械振動通過人的顱骨、骨迷路、內耳淋巴液、螺旋器、聽神經、大腦皮層聽覺中樞來這一途徑實現聲波的傳遞。骨傳導耳機利用骨傳導技術向用戶傳遞聲音信號,聲波可直接通過人體組織和骨頭傳至聽神經,而無需經過外耳道和耳膜,能夠“解放”雙耳。
發明內容
本申請實施例提供了一種應用于耳機的擴聲裝置,其中,該擴聲裝置包括箱體,箱體上設置有用于接觸耳機的揚聲器的接觸區,以使得揚聲器產生的振動能夠經接觸區傳遞至箱體。
本申請的有益效果是:本申請提供的擴聲裝置可以應用于耳機,通過擴聲裝置可以增加耳機的揚聲器與空氣接觸的面積,以通過箱體將耳機的機械振動進行放大,至少使得用戶聽到的聲音的音量能夠被增大、音質能夠被改善。
附圖說明
為了更清楚地說明本申請實施例中的技術方案,下面將對實施例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圖作簡單地介紹,顯而易見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圖僅僅是本申請的一些實施例,對于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來講,在不付出創造性勞動的前提下,還可以根據這些附圖獲得其它的附圖。
圖1是本申請所述的耳機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2是本申請所述的機械振動引起空氣振動的原理示意圖;
圖3是本申請提供的擴聲裝置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4是圖3中擴聲裝置的聲學原理示意圖;
圖5是圖3中接觸區一實施方式的結構示意圖;
圖6是圖5中接觸區與揚聲器的皮膚接觸區域之間形成的接觸面對應的頻率響應曲線;
圖7是本申請提供的擴聲裝置另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8是圖7中擴聲裝置的聲學原理示意圖;
圖9是本申請提供的擴聲裝置又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圖10是圖9中擴聲裝置的聲學原理示意圖;
圖11是本申請提供的擴聲裝置的頻率響應曲線;
圖12是本申請提供的擴聲裝置再一實施例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下面結合附圖和實施例,對本申請作進一步的詳細描述。特別指出的是,以下實施例僅用于說明本申請,但不對本申請的范圍進行限定。同樣的,以下實施例僅為本申請的部分實施例而非全部實施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在沒有做出創造性勞動前提下所獲得的所有其它實施例,都屬于本申請保護的范圍。
本申請中提及“實施例”意味著,結合實施例描述的特定特征、結構或特性可以包含在本申請的至少一個實施例中。本領域技術人員顯式地和隱式地理解的是,本申請所描述的實施例可以與其它實施例相結合。
對于耳機而言,其揚聲器產生的機械振動既可以主要通過空氣等媒介進行傳遞,又可以主要通過用戶的頭骨等媒介進行傳遞。其中,前者一般可以稱之為氣傳導耳機,后者一般可以稱之為骨傳導耳機。另外,由于氣傳導耳機和骨傳導耳機都具有機械振動,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容易想到將本申請的技術方案分別應用于氣傳導耳機和骨傳導耳機,在此不再贅述。基于此,本申請主要是以耳機為骨傳導耳機為例進行示例性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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