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車輛的下車身以及具有其的車輛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04940.4 | 申請日: | 2020-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1961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5 |
| 發明(設計)人: | 陳紹華;張帥武;劉叢國;孫鳳翔 | 申請(專利權)人: | 寶能(廣州)汽車研究院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21/02 | 分類號: | B62D21/02;B62D25/2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周紅 |
| 地址: | 510700 廣東省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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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車輛 車身 以及 具有 | ||
1.一種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包括:
地板(10),所述地板(10)包括:地板本體(11)以及位于地板本體(11)左右兩側的縱梁上板(12),所述縱梁上板(12)包括:在前后方向連接的上板本體(121)以及調整板部(122);
兩個縱梁(20),兩個所述縱梁(20)分別位于所述縱梁上板(12)的左右兩側,兩個所述縱梁(20)均包括:在前后方向連接的縱梁本體(21)以及調整梁部(22);其中:
所述調整板部(122)與所述調整梁部(22)位于所述車輛的同一端,所述上板本體(121)構造為強度調整件,所述調整板部(122)以及所述調整梁部(22)構造為長度調整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本體(121)的延伸長度以及延伸方向與所述縱梁本體(21)一致,且所述上板本體(121)位于所述縱梁本體(21)的上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地板本體(11)包括:在前后方向連接的前板部(112)以及行李箱板(111),所述行李箱板(111)、所述調整板部(122)與所述調整梁部(22)位于所述車輛的同一端,且所述行李箱板(111)構造為長度調整件。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輪罩內板(30),所述輪罩內板(30)、所述前板部(112)以及所述縱梁本體(21)連接以限定出空腔。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所述調整梁部(22)朝向所述縱梁本體(21)的一端設置有固定臺(221),所述固定臺(221)適于伸入所述空腔內。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臺(221)的內側板的長度大于外側板的長度。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板本體(121)朝向所述調整板部(122)的一端設置有搭接板,所述搭接板與所述上板本體(121)限定出臺階面,所述調整板部(122)設置在所述臺階面上,并與所述搭接板固定。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兩個所述縱梁(20)之間的第一橫梁(40)、第二橫梁(50)和第三橫梁(60),所述第一橫梁(40)、所述第二橫梁(50)以及所述第三橫梁(60)間隔設置。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車輛的下車身(100),其特征在于,所述縱梁本體(21)上朝向所述地板本體(11)一側延伸有多個連接梁部(211),所述第二橫梁(50)、所述第三橫梁(60)通過所述連接梁部(211)與縱梁(20)連接。
10.一種車輛,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中任一項所述的下車身(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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