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具有自動調節亮度功能的電視系統及電視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202922.2 | 申請日: | 2020-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512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9 |
| 發明(設計)人: | 焦春生;唐在銘;蔣吉強;梁平茂;吳翠蘋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長虹電子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N5/57 | 分類號: | H04N5/57;H04N5/58;H04M1/72415 |
| 代理公司: | 廣州嘉權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44205 | 代理人: | 肖軍 |
| 地址: | 52840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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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具有 自動 調節 亮度 功能 電視 系統 電視機 | ||
1.具有自動調節亮度功能的電視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電視機(100),所述電視機(100)設置有顯示屏(110)、亮度調節模塊(120)以及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所述亮度調節模塊(120)分別與所述顯示屏(110)以及所述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電性連接;
移動設備(200),所述移動設備(200)設置有感光模塊(210)以及第二無線通信單元(220),所述感光模塊(210)與所述第二無線通信單元(220)電性連接,所述第二無線通信單元(220)能夠發送信號至所述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具有自動調節亮度功能的電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感光模塊(210)包括第一控制處理單元(211)以及光敏傳感器(212),所述第一控制處理單元(211)分別與所述光敏傳感器(212)以及所述第二無線通信單元(220)電性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自動調節亮度功能的電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設備(200)還設置有亮度閾值單元(230),所述第一控制處理單元(211)與所述亮度閾值單元(230)電性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具有自動調節亮度功能的電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設備(200)還設置有與所述第一控制處理單元(211)電性連接的操控顯示單元(240)。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任一權利要求所述的具有自動調節亮度功能的電視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移動設備(200)為智能手機。
6.電視機,其特征在于,包括:
機體;
顯示屏(110),設置在所述機體上;
亮度調節模塊(120),設置在所述機體上,所述亮度調節模塊(120)與所述顯示屏(110)電性連接;
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設置在所述機體上,所述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與所述亮度調節模塊(120)電性連接,所述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能夠接收外部設備發送的信號。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機體上的對比度調節模塊(140),所述對比度調節模塊(140)分別與所述顯示屏(110)以及所述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電性連接。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亮度調節模塊(120)包括第二控制處理單元(121)以及驅動電路(122),所述第二控制處理單元(121)分別與所述第一無線通信單元(130)以及所述驅動電路(122)電性連接,所述驅動電路(122)與所述顯示屏(110)電性連接。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驅動電路(122)為PWM電路。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電視機,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機體上的定時模塊(150),所述定時模塊(150)與所述亮度調節模塊(120)電性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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