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201485.2 | 申請日: | 2020-11-0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1118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15 |
| 發明(設計)人: | 吳燕祥;程獻偉;關晉平;唐人成;陳國強 | 申請(專利權)人: | 蘇州大學 |
| 主分類號: | D06M13/292 | 分類號: | D06M13/292;D06M13/152;D06M13/13;D06M13/127;D06M101/12 |
| 代理公司: | 上海統攝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303 | 代理人: | 杜亞 |
| 地址: | 215123 江蘇省蘇州市蘇州工***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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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甲醛 阻燃 羊毛 制品 整理 工藝 | ||
1.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先將羊毛制品浸入含芳香醛的溶液中,控制羊毛制品和芳香醛二者之間發生席夫堿反應得到中間產物,再將中間產物浸入含亞磷酸酯的溶液中,控制中間產物和亞磷酸酯二者之間發生Pudovik加成反應制得阻燃羊毛制品。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羊毛制品為羊毛纖維或織物。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芳香醛為苯甲醛、對羥基苯甲醛、香草醛和肉桂醛中的一種以上;亞磷酸酯為亞磷酸二乙酯或亞磷酸二甲酯。
4.根據權利要求1~3任一項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具體步驟如下:
(1)將芳香醛溶于乙醇中得到芳香醛醇溶液;
(2)將芳香醛醇溶液溶于水中,混合均勻,得到第一加工液;
(3)將羊毛制品浸入第一加工液中,加熱至一定溫度后,保溫一定時間,得到中間產物;
(4)將亞磷酸酯溶于乙醇中得到亞磷酸酯醇溶液;
(5)將亞磷酸酯醇溶液溶于水中,混合均勻,得到第二加工液;
(6)將步驟(3)得到的中間產物全部浸入第二加工液中,加熱至一定溫度后,保溫一定時間,得到阻燃羊毛制品。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1)中,芳香醛與乙醇的質量體積比為1g:1~3mL;步驟(2)中,第一加工液中芳香醛的濃度為0.05~1.5mol/L。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3)中,羊毛制品與第一加工液的質量比為1:20~50;一定溫度為80~98℃;一定時間為40~90min。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亞磷酸酯與乙醇的質量體積比為1g:1~3mL;步驟(5)中第二加工液中的亞磷酸酯的濃度為0.1~1.5mol/L。
8.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6)中,一定溫度為80~98℃;一定時間為30~80min。
9.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步驟(2)中第一加工液中的芳香醛與步驟(5)中第二加工液中的亞磷酸酯的摩爾比為1:1~2。
10.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無甲醛阻燃羊毛制品的整理工藝,其特征在于,阻燃羊毛制品的LOI為30.9%~35.9%;水洗0次后按GB/T 5455-2014《紡織品燃燒性能垂直方向損毀長度陰燃和續燃時間的測定》標準測得的炭長為7.3~9.2cm,水洗10次后按GB/T5455-2014《紡織品燃燒性能垂直方向損毀長度陰燃和續燃時間的測定》標準測得的炭長為9.8~11.5cm,水洗方法參照AATCC 61-2006《家用和商用耐洗滌色牢度的加速試驗》進行;按照GB/T 17591-2006《阻燃織物》標準測得阻燃等級達到B1等級;按GB/T 2912.1-2009《紡織品甲醛的測試第1部分:游離和水解的甲醛(水萃取法)》標準測得的結果為未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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