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及電子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95976.0 | 申請日: | 2020-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2019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26 |
| 發明(設計)人: | 李芳;邢剛;孫加龍 | 申請(專利權)人: | 山東錠制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16H50/30 | 分類號: | G16H50/30;G16H10/60;G16H20/60;G16H20/30;G06Q10/08 |
| 代理公司: | 濟南圣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37221 | 代理人: | 祖之強 |
| 地址: | 271099 山東省泰安***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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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標準化 健康 管理 系統 電子設備 | ||
1.一種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
數據獲取模塊,至少被配置為:獲取服務對象的當前身體數據;
健康評估模塊,至少被配置為:根據獲取的服務對象的身體數據進行健康危險因素評估;
健康管理模塊,至少被配置為:根據健康評估結果,確定健康干預方向及目標,按照干預方向及目標將服務對象分組,確定未來預設時間對服務對象健康危險因素的干預方案。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計劃確認模塊,至少被配置為:獲取服務對象的自主性數據和自我操作性數據,結合確定的干預方案,進行干預計劃、干預方式及干預目標的調整。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干預方案至少包括膳食方案、運動方案、日常行為習慣改善方案和指標檢測方案。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
計劃執行模塊,被配置為:按照干預方案中的膳食方案形成營養餐設計制作計劃,下單至中央廚房單元,按照設計好的營養餐進行工廠化制作。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營養餐至少對鹽分、蛋白質、脂肪以及各種維生素進行量化評估。
6.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按照膳食方案生成營養餐和果蔬配送計劃表。
7.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按照干預方案中的運動方案、日常行為習慣改善方案和指標檢測方案形成指標檢測、運動打卡、行為習慣拍照方案,并下發至客戶移動端,實時接收并保存客戶的打卡反饋記錄。
8.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客戶端與物流配送模塊、中央廚房模塊通信,進行物流和膳食的實時追溯。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其特征在于,在一個周期內,根據既定的干預方案,實時獲取服務對象的跟蹤回放數據,在第一個周期結束后,進行健康管理效果評價,根據健康管理效果評價方案,對干預計劃、干預方式及干預目標進行調整并進入下一周期。
10.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權利要求1-9任一項所述的標準化健康管理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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