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含有殼聚糖的藥物制劑、藥物透皮貼劑及其制備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191501.4 | 申請日: | 2020-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07561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7-23 |
| 發明(設計)人: | 全丹毅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一全藥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K9/70 | 分類號: | A61K9/70;A61K47/69;A61K31/551;A61P25/1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布瑞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505 | 代理人: | 周坤 |
| 地址: | 210032 江蘇省南京市江北新區新錦湖***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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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含有 聚糖 藥物制劑 藥物 透皮貼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藥物透皮貼劑,其特征在于,該藥物透皮貼劑包括載藥層,所述載藥層中包括包裹型藥物和未包裹型藥物,所述包裹型藥物包括藥物A和將該藥物A包裹起來的包合材料,所述包合材料中含有殼聚糖和其衍生物;所述未包裹型藥物為藥物B;所述藥物A與所述藥物B相同或不同;
所述殼聚糖的衍生物為通過酰基化改性得到,酰化度為0.8-2.4;
所述殼聚糖和所述殼聚糖衍生物的重量比為1:(0.2-1.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藥物A與所述藥物B的重量比為(0.1-10):1。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藥物A與所述藥物B的重量比為(0.1-5):1。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藥物A和藥物B各自獨立地選自艾司西酞普蘭、勞拉西泮、阿普唑侖和奧氮平中的一種或多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藥物A與所述包合材料的重量比為1:(0.5-10)。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藥物A與所述包合材料的重量比為1:(1-6)。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殼聚糖或其衍生物的分子量為1萬-50萬。
8.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當所需要的釋放時長為3-5天時,所述藥物A與所述藥物B的重量比為(0.5-2):1,和/或,所述藥物A與所述包合材料的重量比為1:(1.8-2.5);
當所需要的釋放時長為6-7天時,所述藥物A與所述藥物B的重量比為(1-5):1,和/或,所述藥物A與所述包合材料的重量比為1:(2.2-3.5)。
9.根據權利要求1-7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包裹型藥物通過乳化交聯法制備得到,所述乳化交聯法包括:將含有所述藥物A和殼聚糖和/或其衍生物的水溶液加入含有乳化劑的油相中,進行超聲形成W/O型乳劑,然后加入交聯劑進行化學交聯,離心后取沉淀物進行干燥,得到所述包裹型藥物。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水溶液和所述油相的水油重量比為1:(5-20)。
11.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交聯劑為甲醛和/或戊二醛。
1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載藥層還含有載藥基質,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藥物透皮貼劑,所述載藥基質的含量為500-900重量份。
1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載藥層還含有載藥基質,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藥物透皮貼劑,所述載藥基質的含量為600-900重量份。
14.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所述載藥基質為帶羧基官能團壓敏膠與帶羥基官能團壓敏膠和/或無官能團壓敏膠的組合,以所述載藥基質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帶羧基官能團壓敏膠的含量為50-95重量%,所述帶羥基官能團壓敏膠的含量為0-50重量%,所述無官能團壓敏膠的含量為0-50重量%。
15.根據權利要求12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以所述載藥基質的總重量為基準,所述帶羧基官能團壓敏膠的含量為60-80重量%,所述帶羥基官能團壓敏膠的含量為5-25重量%,所述無官能團壓敏膠的含量為5-25重量%。
1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藥物透皮貼劑,其中,所述載藥層還含有經皮吸收促進劑,相對于100重量份的所述藥物A與所述藥物B之和,所述經皮吸收促進劑的含量為80-250重量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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