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凈化器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89768.X | 申請日: | 2016-08-0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036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16 |
| 發明(設計)人: | 裵俊亨;姜相宇;金鎮民 | 申請(專利權)人: | 豪威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F24F8/80 | 分類號: | F24F8/80;F24F8/108;F24F8/20;F24F13/28;F24F3/14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王小京 |
| 地址: | 韓國忠***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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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凈化器 | ||
1.一種空氣凈化器,包括:
外殼;
安裝在所述外殼中以吸入外部空氣的鼓風單元;和
過濾器單元,
所述包括過濾器構件,所述過濾器構件具有:四個過濾表面,由所述鼓風單元引起的流動空氣穿過所述過濾表面,且所述過濾表面被設置在多個方向上;以及過濾器框架,所述過濾器構件安裝在所述過濾器框架上,
其中,所述過濾器框架包括:
第一框架;
第二框架,所述第二框架的一側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第一框架的一側;
第三框架,所述第三框架的一側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第一框架的另一側;和
第四框架,所述第四框架的一側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第二框架的另一側,并且所述第四框架的另一側可旋轉地連接到所述第三框架的另一側,
其中,當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之間的角度增加并且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之間的角度增加時,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之間的角度減小并且所述第二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之間的角度減小,以及
其中,當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二框架之間的角度減小并且所述第三框架與所述第四框架之間的角度減小時,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三框架之間的角度增大并且所述第二框架與所述第四框架之間的角度增大。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當所述第二框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框架在旋轉角度的第一范圍的上限和下限之間旋轉時,所述第三框架相對于所述第一框架在旋轉角度的第二范圍的上限和下限之間旋轉,
其中,當所述第二框架相對于所述第四框架在旋轉角度的第二范圍的上限和下限之間旋轉時,所述第三框架相對于所述第四框架在旋轉角度的第一范圍的上限和下限之間旋轉,
其中,所述第一范圍的下限為0度,所述第一范圍的上限為90度,所述第二范圍的下限為90度,所述第二范圍的上限為180度。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當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之間的角度為0度,并且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之間的角度為180度時,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二框架彼此接觸,并且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彼此接觸。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當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二框架之間的角度為90度,且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三框架之間的角度為90度時,過濾器框架形成矩形。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彼此平行,所述第二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彼此平行。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二框架之間的角度和所述第三框架與所述第四框架之間的角度相同,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三框架之間的角度和所述第二框架與所述第四框架之間的角度相同。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二框架之間的角度和所述第一框架與所述第三框架之間的角度之和為180度。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所述第一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是第一類框架,所述第二框架和所述第三框架是第二類框架。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所述過濾器構件包括:
安裝在所述第一框架上的第一過濾器構件,
安裝在所述第二框架上的第二過濾器構件,
安裝在所述第三框架上的第三過濾器構件,和
安裝在所述第四框架上的第四過濾器構件。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空氣凈化器,其中,所述第一框架、所述第二框架、所述第三框架和所述第四框架中的每一個以圍繞所述第一過濾器構件、所述第二過濾器構件、所述第三過濾器構件和所述第四過濾器構件中的每一個的框架的形式構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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