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原油催化裂解生產低碳烯烴和BTX的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187089.9 | 申請日: | 2020-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2687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7-11 |
| 發明(設計)人: | 龔劍洪;楊超;魏曉麗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C10G55/06 | 分類號: | C10G55/06 |
| 代理公司: | 北京英創嘉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447 | 代理人: | 周建秋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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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原油 催化 裂解 生產 烯烴 btx 方法 | ||
1.一種原油催化裂化生產低碳烯烴和輕芳烴的方法,該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將脫鹽脫水的原油切割為輕餾分油和重餾分油;所述切割的切割點為100-400℃之間的任意溫度;
S2、將所述輕餾分油與第一催化劑引入第一下行式反應器,進行第一催化裂解,得到第一催化裂解后的物料,然后進行氣固分離,得到第一反應油氣和第一待生催化劑;或者將所述輕餾分油與第一催化劑引入第二上行式反應器,進行第二催化裂解,得到第二催化裂解后的物料,然后進行氣固分離,得到第二反應油氣和第二待生催化劑;
S3、所述重餾分油與第二催化劑引入第三上行式反應器,進行第三催化裂解,然后進行氣固分離,得到第三反應油氣和第三待生催化劑;
S4、將所述第一待生催化劑或所述第二待生催化劑引入第一再生器中進行第一燒焦再生,分別得到第一再生劑或第二再生劑;將所述第三待生催化劑引入第二再生器中進行第二燒焦再生;所述第一再生器與所述第二再生器之間傳熱不傳質;
從所述反應油氣中分離出輕烯烴餾分,并將所述輕烯烴餾分返回所述第一下行式反應器中或所述第二上行式反應器中進行反應;
所述輕烯烴餾分為反應油氣中的C4餾分和輕汽油;將所述輕烯烴餾分后于所述輕餾分油0.2-1.0秒與所述第一催化劑進行催化裂解;
以催化劑干基重量計,所述第一催化劑包括10-50重量%的平均孔徑小于0.7nm的擇形沸石、0-25重量%的β沸石、10-45重量%的粘土和25-50重量%的無機氧化物粘結劑;
所述第二催化劑包括20-40重量%的平均孔徑小于0.7nm的擇形沸石、5-25重量%的Y型沸石、10-45重量%的粘土和25-50重量%的無機氧化物粘結劑。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再生器和所述第二再生器為獨立的兩個再生器;或者,所述第一再生器和所述第二再生器各自為由一個再生器分隔出來的獨立的兩部分中的一個。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再生器設置于所述第二再生器的內部;或者,所述第一再生器與所述第二再生器各自為由一個再生器用導熱板分隔出來的獨立的兩部分中的一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再生器和所述第二再生器的催化劑密相溫度為650-740℃。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方法,其中,所述第一再生器和所述第二再生器的催化劑密相溫度為680-72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一下行式反應器中,所述第一催化裂解的條件包括:所述第一下行式反應器的出口溫度為640-720℃,氣固停留時間為0.3-2.0秒;
所述第二上行式反應器中,所述第二催化裂解的條件包括:所述第二上行式反應器的出口溫度為620-710℃,氣固停留時間為0.3-5秒;
所述第三上行式反應器中,所述第三催化裂解的條件包括:所述第三上行式反應器的出口溫度為530-650℃,氣固停留時間為0.5-8秒。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方法,其中,
所述第一下行式反應器中,所述第一催化裂解的條件包括:所述第一下行式反應器的出口溫度為650-710℃,氣固停留時間為0.5-1.5秒;
所述第二上行式反應器中,所述第二催化裂解的條件包括:所述第二上行式反應器的出口溫度為640-690℃,氣固停留時間為0.5-3秒;
所述第三上行式反應器中,所述第三催化裂解的條件包括:所述第三上行式反應器的出口溫度為560-640℃,氣固停留時間為1-5秒。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方法,其中,所述第一下行式反應器為等徑或變徑的下行管反應器;
所述第二上行式反應器和第三上行式反應器選自等徑或變徑的提升管反應器、等徑或變徑的提升管反應器和流化床復合反應器中的一種。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將所述輕烯烴餾分后于所述輕餾分油0.4-0.8秒與所述第一催化劑進行催化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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