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微孔物證痕跡取證儀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84695.5 | 申請日: | 2020-10-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9865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8 |
| 發明(設計)人: | 袁小國;瞿小亮;趙杭生 | 申請(專利權)人: | 徐州微普視光電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3/24 | 分類號: | G02B23/2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權智天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638 | 代理人: | 徐小淇 |
| 地址: | 221005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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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微孔 物證 痕跡 取證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微孔物證痕跡取證儀,包括基座及安裝在基座上位置調節平臺、物證觀察組件、探針固定管及物證固定裝置;位置調節平臺可沿基座上表面的X軸或Y軸進行直線運動;物證觀察組件包括內窺鏡探針、內窺鏡目鏡及內窺鏡成像顯示屏,內窺鏡目鏡固定設置在位置調節平臺上,內窺鏡探針與內窺鏡目鏡相連接,且通過貫穿探針固定管進行固定,內窺鏡目鏡上設有用于調節焦距的物鏡焦圈和用于內窺鏡目鏡照明的照明光源,內窺鏡成像顯示屏用于內窺鏡目鏡成像;物證固定裝置用于放置或固定物證。本發明屬于公檢法偵察取證技術領域,與現有技術相比的優點在于:操作簡單、攜帶方便并可針對狹小空間取證。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公檢法偵察取證技術領域,具體是指一種微孔物證痕跡取證儀。
背景技術
偵查人員對于第一案發現場,現場的物證及痕跡的提取,是收集犯罪證據、查獲犯罪人關鍵環節。對于特殊物證痕跡的提取工作,為了保證事故物證檢驗鑒定結果的準確可靠,在勘查和提取物證的過程中,要防止所提取的物證被污染。可通過現場提交,特殊物品妥善保管,帶回實驗室提取勘查和鑒定。
現有物證痕跡提取主要是依靠肉眼直接觀察、或者借助物證翻拍儀、激光物證發現儀、單反相機等。但都是在較大空間提取現場證據,對于微型狹小空間作案痕跡就失去用武之地。因此急需一種可以針對狹窄空間進行物證觀察、提取的取證裝置。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是克服以上技術缺陷,提供一種操作簡單、攜帶方便并可針對狹小空間取證的微孔物證痕跡取證儀。
為了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本設計微孔物證痕跡取證儀,包括基座及安裝在基座上位置調節平臺、物證觀察組件、探針固定管及物證固定裝置;
所述位置調節平臺可沿所述基座上表面的X軸或Y軸進行直線運動;
所述物證觀察組件包括內窺鏡探針、內窺鏡目鏡及內窺鏡成像顯示屏,所述內窺鏡目鏡固定設置在所述位置調節平臺上,所述內窺鏡探針與所述內窺鏡目鏡相連接,且通過貫穿所述探針固定管進行固定,所述內窺鏡目鏡上設有用于調節焦距的物鏡焦圈和用于內窺鏡目鏡照明的照明光源,所述內窺鏡成像顯示屏連接所述內窺鏡目鏡,且用于內窺鏡目鏡成像;
所述探針固定管位于物證與所述內窺鏡目鏡的連線上;
所述物證固定裝置用于放置或固定物證。
進一步地,所述位置調節平臺包括直線軌道及XY軸位移平臺,所述直線軌道固定安裝在所述基座上,所述直線軌道上設有可沿直線軌道滑動的滑臺,所述XY軸位移平臺的底座固定安裝在滑臺上,所述XY軸位移平臺的其中任意一軸與所述直線軌道平行,所述XY軸位移平臺的活動平臺與所述內窺鏡目鏡相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直線軌道及滑臺為由步進電機驅動的滾珠絲杠副及滾珠滑臺形式或由步進電機驅動的電動滑臺及導軌形式或由手動驅動的滑塊及直線鏤空形式。
進一步地,所述物證固定裝置包括Z軸移動平臺及載物臺,所述Z軸移動平臺可垂直于所述基座移動,所述載物臺固定連接所述Z軸移動平臺,所述載物臺用于承載物證。
進一步地,所述物證固定裝置包括固定卡盤及頂絲,所述固定卡盤為“凹”字狀結構,所述頂絲貫穿且螺紋連接所述固定卡盤。
進一步地,還包括激光頭,所述激光頭固定設于所述基座上,且位于遠離所述物證固定裝置的一側,所述激光頭與內窺鏡目鏡、內窺鏡探針及探針固定管的中心位于同一水平面上。
進一步地,所述內窺鏡成像顯示屏電性連接CCD攝像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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