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出行路線規劃方法、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78886.0 | 申請日: | 2020-10-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0432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2-02 |
| 發明(設計)人: | 劉強強;李權;陳天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前海微眾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1C21/34 | 分類號: | G01C21/34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世紀恒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 44287 | 代理人: | 張志江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區前***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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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出行 路線 規劃 方法 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包括:
利用收集的歷史軌跡數據確定路網中各個路段在不同時刻對應的行駛時間;
分別確定與出發地距離滿足第一預設條件的出發地鐵乘車站,以及與目的地距離滿足第二預設條件的目的地鐵乘車站;
根據所述出發地、所述出發地鐵乘車站、所述目的地以及所述目的地鐵乘車站,獲得從出發地到目的地對應的出租車和地鐵組合的出行路線;
獲取預設時刻作為出發時間,將所述出行路線與所述路網中的路段進行匹配,利用匹配結果以及路網中各個路段在不同時刻對應的行駛時間計算所述出行路線的出行代價,并根據不同出行代價維度選擇在不同維度上最優路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路網中各個路段包括多個道路片段,所述利用收集的歷史軌跡數據確定路網中各個路段在不同時刻對應的行駛時間的步驟包括:
基于預設時間長度對所述路網中各個路段進行虛擬分割,得到各個路段各自對應的多個道路片段;
基于預設的時刻列表,將所述歷史軌跡數據與各個道路片段進行匹配,得到各個道路片段在不同時刻各自匹配的軌跡數據,將所述不同時刻匹配的軌跡數據對應的實際行駛時長作為所述道路片段在不同時刻對應的行駛時間。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預設的時刻列表,將所述歷史軌跡數據與各個道路片段進行匹配,得到各個道路片段在不同時刻各自匹配的軌跡數據,將所述不同時刻匹配的軌跡數據對應的實際行駛時長作為所述道路片段在不同時刻對應的行駛時間的步驟之后,包括:
確定道路片段在所述預設的時刻列表中各個時刻對應的行駛時間是否存行駛時間為初始值的待評估時刻;
當存在行駛時間為初始值的待評估時刻時,將道路片段在上一時刻的行駛時間作為所述待評估時刻的行駛時間,其中,所述上一時刻為在所述預設的時刻列表中待評估時刻前面的一個時刻。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分別確定與出發地距離滿足第一預設條件的出發地鐵乘車站,以及與目的地距離滿足第二預設條件的目的地鐵乘車站的步驟包括:
獲取可選地鐵站,將所述可選地鐵站中與所述出發地距離小于或等于第一預設距離的地鐵站作為所述出發地鐵乘車站;
基于所述出發地鐵乘車站以及所述目的地確定可到達地鐵站,將所述可到達地鐵站中與所述目的地距離小于或等于第二預設距離的地鐵站作為所述目的地鐵乘車。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出發地、所述出發地鐵乘車站、所述目的地以及所述目的地鐵乘車站,獲得從出發地到目的地對應的出租車和地鐵組合的出行路線的步驟包括:
分別計算所述出發地與所述出發地鐵乘車站的第一實際路程距離,以及所述目的地與所述目的地鐵乘車站的第二實際路程距離;
當所述第一實際路程距離大于第三預設距離和/或所述第二實際路程距離大于第三預設距離時,將所述出發地到所述出發地鐵乘車站確定為出租車路線和/或將所述目的地鐵乘車到所述目的地確定為出租車路線。
6.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預設時刻作為出發時間,將所述出行路線與所述路網中的路段進行匹配,利用匹配結果以及路網中各個路段在不同時刻對應的行駛時間計算所述出行路線的出行代價的步驟包括:
將所述出行路線中的出租車路線與所述路網中的路段進行匹配,得到所述出租車路線對應的多個道路片段;
基于所述出發時間,分別獲取所述出租車路線對應的各個道路片段的行駛時間,根據所述道路片段的行駛時間計算得到所述出租車路線的出行代價,并將所述出租車路線的出行代價與所述出行路線中的地鐵路線的出行代價進行累加,作為所述出行路線的出行代價,其中,所述地鐵路線為采用地鐵出行工具從所述出發地鐵乘車站到所述目的地鐵乘車站之間的路線。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出行路線規劃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最優路線包括:時間最少路線、路程最短路線以及出行費用最少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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