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瀏覽器進程優化方法及顯示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165863.6 | 申請日: | 2020-10-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3108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10-27 |
| 發明(設計)人: | 鄧俊濤;曾路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VIDAA(荷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9/48 | 分類號: | G06F9/48;G06F9/50;G06F9/54;G06F16/955;H04N21/443;H04N21/4782;H04N21/858 |
| 代理公司: | 北京博思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415 | 代理人: | 林祥 |
| 地址: | 荷蘭戴文***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瀏覽器 進程 優化 方法 顯示 設備 | ||
1.一種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顯示器;
與所述顯示器耦合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包括:Browser進程模塊和Renderer進程模塊,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包括至少一個窗口組,位于同一個窗口組的窗口成員的URL域名相同,位于不同窗口組的窗口成員的URL域名不同,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用于執行:
響應于用戶在瀏覽器打開當前窗口的操作,獲取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如果所攜帶的URL域名與第一窗口組組內窗口成員的URL域名相同,則在所述第一窗口組內生成與所述當前窗口關聯的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和用于表征所述當前窗口的第一View標識,并將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加入至所述第一窗口組內各窗口共用的RenderProcessHost中,觸發與所述RenderProcessHost通信的Renderer進程模塊創建與所述當前窗口關聯的RenderView對象實例,并通過所述第一View標識與所述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實現通信。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響應于用戶在瀏覽器打開當前窗口的操作之后,所述控制器還用于執行:
如果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與各窗口組組內窗口成員的URL域名不同,則建立第二窗口組,并在所述第二窗口組內生成與所述當前窗口關聯的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與所述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連接的RenderProcessHost和第二View標識;建立一個與所述RenderProcessHost關聯的Renderer進程模塊,并觸發建立的Renderer進程模塊創建與所述當前窗口關聯的RenderView對象實例,并通過所述第二View標識與所述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實現通信。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還包括用于記錄各窗口組的URL域名的成員名單;
所述如果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與第一窗口組組內窗口成員的URL域名相同,所述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具體用于執行:
如果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與所述成員名單中第一窗口組的URL域名相同,則確定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與所述第一窗口組組內窗口成員的URL域名相同;或/和,
所述如果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與各窗口組組內窗口成員的URL域名不同,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具體用于執行:
如果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與所述成員名單中各窗口組的URL域名不相同,則確定所述當前窗口攜帶的URL域名與各窗口組組內窗口成員的URL域名不同;
在所述建立第二窗口組之后,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還用于執行:
將所述當前窗口的URL域名作為第二窗口組的URL域名記錄在所述成員名稱中。
4.根據權利要求1~3中任一項所述的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還用于執行:
響應于用戶在瀏覽器關閉當前窗口的操作,觸發所述當前窗口所屬的第三窗口組向與所述第三窗口組關聯的Renderer進程模塊發送刪除指令,以使所述Renderer進程模塊依據刪除指令銷毀與所述當前窗口關聯的RenderView對象實例,在獲取所述Renderer進程模塊發送的刪除反饋指令,則刪除所述第三窗口組關聯與所述當前窗口關聯的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顯示設備,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刪除所述第三窗口組關聯與所述當前窗口關聯的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之后,所述Browser進程模塊還用于執行:
如果所述第三窗口組內不存在RenderViewHost對象實例,則刪除所述第三窗口組及相應的Renderer進程模塊。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VIDAA(荷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未經VIDAA(荷蘭)國際控股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1165863.6/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