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59677.1 | 申請日: | 2020-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3150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5 |
| 發明(設計)人: | 尹毅;戴雷;程昊蘇;趙美紅;蔣雪梅 | 申請(專利權)人: | 尹毅 |
| 主分類號: | G06F16/51 | 分類號: | G06F16/51;G06F16/58;H04N5/23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兆君聯合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333 | 代理人: | 胡敬紅 |
| 地址: | 100029 北京市朝陽***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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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藝術品 信息 采集 裝置 | ||
1.一種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包括連接有第一顯示屏的處理器以及:
微觀采集裝置,所述微觀采集裝置包括鏡頭定位記錄裝置、第三拍攝裝置和與第二拍攝裝置相連的第二顯示屏,所述第二顯示屏用于顯示第三拍攝裝置的位置信息;
第一拍攝裝置,用于拍攝第一圖像,所述第一圖像包括藝術品的整體圖像;
第三拍攝裝置,用于拍攝第三圖像,所述第三圖像包括微觀釆集裝置采集的藝術品某位置點的微觀圖像;
第二拍攝裝置,用于拍攝第二圖像,所述第二圖像包括第二顯示屏中顯示的位置信息、微觀采集裝置與藝術品對接狀態位置圖像;
所述第一拍攝裝置、第二拍攝裝置和第三拍攝裝置與處理器連接,
所述第一顯示屏用于顯示第一圖像、第二圖像、第三圖像;并將所采集的三個圖像一起存入處理器中。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拍攝裝置、第二拍攝裝置和微觀采集裝置固定于一可移動的支架組件上;
所述第二拍攝裝置位于第三拍攝裝置和第二顯示屏的上方,所述第二顯示屏與微觀采集裝置在同一個機體位置上,并使第二拍攝裝置和第三拍攝之間的距離位置固定,使第二顯示屏上顯示的信息能在第二拍攝裝置所拍圖像中清楚的表示出來。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組件包括第一水平滑軌、拉桿和萬向輪,以及第二水平滑軌和第三豎直滑軌,
所述第一拍攝裝置通過萬向輪、拉桿與第一水平滑軌連接,所述第一拍攝裝置能沿第一水平滑軌移動,并通過第一水平滑軌、拉桿以及萬向輪,能夠使第一拍攝裝置拍到藝術品的全貌;
所述微觀釆集裝置、第二拍攝裝置固定于第三豎直滑軌上并沿第三豎直滑軌上下移動,
所述第三豎直滑軌固定于第二水平滑軌上并能沿第二水平滑軌移動。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豎直滑軌上設有限位閥。
5.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顯示屏和處理器固定為一體,所述第一水平滑軌和第二水平滑軌固定于處理器上。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水平案臺,所述處理器固定于水平案臺的側邊并能沿水平案臺側邊移動,所述支架組件位于水平案臺上方。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所述第一水平滑軌方向為水平橫向,所述第二水平滑軌為水平縱向;所述水平案臺底部有橫向第四水平滑軌,所述處理器通過連接件沿第四水平滑軌橫向運動。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鏡頭定位記錄裝置為帶透明突出點陣的透明環狀塑料板;所述鏡頭定位記錄裝置固定于第三拍攝裝置的周邊。
9.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拍攝裝置與第二顯示屏為軸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藝術品信息采集點交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水平案臺為方形,在水平案臺的四邊設置有位置標記或標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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