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換電柜電池共享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53391.2 | 申請日: | 2020-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3540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2 |
| 發明(設計)人: | 陳軍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F17/00 | 分類號: | G07F17/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瑞方達知識產權事務所(普通合伙) 44314 | 代理人: | 郭方偉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粵***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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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換電柜 電池 共享 方法 | ||
本發明涉及一種換電柜電池共享方法,包括以下步驟:S1:終端用戶登錄第一賬戶并獲取與第二賬戶綁定的待換電電池的換電授權;S2:終端用戶獲取待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柜的信息;S3:終端用戶通過第一賬戶將待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柜的信息上傳至服務器以請求換電;S4:服務器與待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柜進行信息交互,以使終端用戶完成待換電電池的換電操作;S5:服務器將待換電電池的換電結果與第二賬戶進行關聯。本發明的方法,電池仍綁定帳戶,方便電池追蹤,減少電池丟失的風險,電動車的用戶可以通過授權,共享電池,實現了一車多人使用。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電池共享領域,更具體地說,涉及一種換電柜電池共享方法。
背景技術
目前市場流行的二、三輪電動車(下文簡稱:電動車)換電柜系統(下文簡稱:換電柜)的電池共享邏輯主要包括以下兩種:
第一種:用戶取走的電池會與用戶帳號綁定在一起,用戶只能用帳號綁定的電池去更換別的電池。這樣就會存在以下問題:
(1)、某些場景下,電動車允許多人使用,里面往往只有一個電池,當電池沒電了,只能用綁定電池的帳號去換電,而帳號卻是私人的東西(涉及付費),無法共享。換種說法,就是一輛電動車可以有多個騎手,而電池沒電,只能固定其中一個人去換,這顯然不合理。
(2)、一個電池被用戶綁定之后,如果用戶由于某種原因長期不用,別人就算擁有該電池也無法使用,有違背電池共享的原則。
這種換電邏輯在某些私人移動終端(如手機)換電系統中,它是合理的,原因是這些終端往往只歸一個人使用,綁定帳號反而增加安全性。另外,這些產品所用的移動電源往往小巧易帶,用戶大不了再租一個。而電動車則不同,電動車可共用,電池卻較大,一輛車帶兩個電池很不方便。
第二種:電池脫離用戶綁定,只要用合法的電池都可以在換電柜進行換電。如此確實可以實現電池共享,一車多用戶,但同時也存在以下問題:
(1)、電池追蹤變得復雜,而為了防止電池丟失,往往需要增加用戶的保證金,用戶也難以接受。
(2)、被盜電池仍允許正常使用,降低了公共安全性。
發明內容
本發明要解決的技術問題在于,針對現有技術的缺陷,提供一種換電柜電池共享方法。
本發明解決其技術問題所采用的技術方案是:構造一種換電柜電池共享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S1:終端用戶登錄第一賬戶并獲取與第二賬戶綁定的待換電電池的換電授權;
S2:終端用戶獲取待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柜的信息;
S3:終端用戶通過所述第一賬戶將所述待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柜的信息上傳至服務器以請求換電;
S4:所述服務器與所述待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柜進行信息交互,以使所述終端用戶完成所述待換電電池的換電操作;
S5:所述服務器將所述待換電電池的換電結果與所述第二賬戶進行關聯。
優選地,所述步驟S1包括:
終端用戶登錄第一賬戶后向所述待換電電池所綁定的第二賬戶發送換電授權請求以在所述第二賬戶確認后獲取所述待換電電池的換電授權;或者,
終端用戶登錄第一賬戶后接收并確認所述待換電電池所綁定的第二賬戶主動給予的所述待換電電池的換電授權;
其中,所述第二賬戶為平臺中不同于所述第一賬戶的其它合法賬戶。
優選地,所述步驟S2包括:
所述終端用戶通過所述第一賬戶掃描所述待提供換電服務的換電柜上的標簽獲取換電柜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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