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硫磷硼摻雜碳材料、鉑碳催化劑及其制備方法和應(yīng)用在審
| 申請?zhí)枺?/td> | 202011151999.1 | 申請日: | 2020-10-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497597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13 |
| 發(fā)明(設(shè)計(jì))人: | 榮峻峰;趙紅;張家康;王厚朋;顧賢睿;彭茜;張?jiān)崎w;謝南宏 | 申請(專利權(quán))人: | 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油化工科學(xué)研究院 |
| 主分類號: | H01M4/92 | 分類號: | H01M4/92;C01B32/168;C01B32/194;B82Y30/00;B82Y40/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100728 北***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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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guān)鍵詞: | 硫磷硼 摻雜 材料 催化劑 及其 制備 方法 應(yīng)用 | ||
1.一種硫磷硼摻雜碳材料,其特征在于,在其XPS分析的S2P譜峰中,在160ev~170ev之間只有噻吩型硫的特征峰。
2.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硫磷硼摻雜碳材料,其特征在于,在其XPS分析的B1s譜峰中,在190.2ev~191.2ev之間有特征峰。
3.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硫磷硼摻雜碳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硫磷硼摻雜碳材料為硫磷硼摻雜石墨烯、硫磷硼摻雜碳納米管或硫磷硼摻雜導(dǎo)電炭黑。
4.按照權(quán)利要求3所述的硫磷硼摻雜碳材料,其特征在于,所述導(dǎo)電炭黑為EC-300J、EC-600JD、ECP-600JD、VXC72、Black pearls 2000、PRINTEX XE2-B、PRINTEX L6或HIBLAXK40B2。
5.按照權(quán)利要求1所述的硫磷硼摻雜碳材料,其特征在于,其XPS分析中,硫質(zhì)量分?jǐn)?shù)為0.01%~4%,磷質(zhì)量分?jǐn)?shù)為0.01%~4%,硼質(zhì)量分?jǐn)?shù)為0.01%~4%。
6.一種碳材料的摻雜方法,包括:(1)將碳材料先與磷源和硼源接觸,在惰性氣體中于300℃~800℃處理0.5h~10h;(2)然后與硫源接觸,在惰性氣體中于1000℃~1500℃處理0.5h~10h。
7.按照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碳材料的摻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硫源為單質(zhì)硫。
8.按照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碳材料的摻雜方法,其特征在于,硫源的質(zhì)量以其所含硫的質(zhì)量計(jì),所述碳材料與硫源的質(zhì)量比為20:1~2:1。
9.按照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碳材料的摻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磷源為磷酸、磷酸鹽、焦磷酸鹽、多聚磷酸鹽、磷酸氫鹽、磷酸二氫鹽、亞磷酸鹽和次磷酸鹽中一種或幾種。
10.按照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碳材料的摻雜方法,其特征在于,磷源的質(zhì)量以其所含磷的質(zhì)量計(jì),所述碳材料與磷源的質(zhì)量比為10000:1~10:1。
11.按照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碳材料的摻雜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硼源為硼酸和硼酸鹽中的一種或幾種。
12.按照權(quán)利要求7所述的碳材料的摻雜方法,其特征在于,硼源的質(zhì)量以其所含硼的質(zhì)量計(jì),所述碳材料與硼源的質(zhì)量比為10000:1~10:1。
13.一種硫磷硼摻雜碳材料,其特征在于,由權(quán)利要求6~12中的任一方法制得。
14.權(quán)利要求1~5和13中任一所述的硫磷硼摻雜碳材料作為電極材料在電化學(xué)中的應(yīng)用。
15.一種鉑碳催化劑,包括碳載體和負(fù)載于其上的鉑金屬,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碳載體為硫磷硼摻雜碳材料,所述鉑碳催化劑XPS分析的S2P譜峰中,在160ev~170ev之間只有噻吩型硫的特征峰。
16.按照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鉑碳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在其XPS分析中,在185ev~200ev之間沒有B1s的特征峰,且在125ev~145ev之間沒有P2p的特征峰。
17.按照權(quán)利要求15所述的鉑碳催化劑,其特征在于,其碳載體為權(quán)利要求1~6和16中任一所述的硫磷硼摻雜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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