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47126.3 | 申請日: | 2020-10-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11485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于紅梅;殷蘇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江蘇大發建設工程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E04H17/14 | 分類號: | E04H17/14;E04H17/20;E04H17/22;E01F9/669;E01F9/615;E04H17/16;E04B1/82;E04B1/86;E01F8/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25500 江蘇省***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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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建筑 工程施工 場地 警示 | ||
1.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包括警示欄主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欄主體(1)的前端外表面設置有警示帶(7),所述警示欄主體(1)的上端固定連接有可調節式護欄機構(2),所述可調節式護欄機構(2)包括圍欄架(201)、伸縮軸(202)、伸縮欄桿(203)、連接欄桿(204)、旋鈕式固定栓(205),所述可調節式護欄機構(2)的一側設置有安全防護機構(4),所述安全防護機構(4)包括吸音板(401)、警示燈(402)、隔音板(403)、玻璃棉(404),所述警示欄主體(1)的一側設置有固定塊(6),所述固定塊(6)的一側設置有便于穩固安裝機構(3),所述便于穩固安裝機構(3)包括調節塊(301)、固定塊(302)、活動彈簧(303)、鉆頭(304),所述可調節式護欄機構(2)的另一側設置有連接件(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欄架(201)位于伸縮軸(202)的下端,所述伸縮欄桿(203)位于伸縮軸(202)的上端,所述連接欄桿(204)位于伸縮欄桿(203)的上端,所述旋鈕式固定栓(205)位于圍欄架(201)的一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塊(301)位于固定塊(302)的上端,所述固定塊(302)位于活動彈簧(303)的上端,所述活動彈簧(303)位于鉆頭(304)的上端。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其特征在于:所述警示燈(402)位于吸音板(401)的上端,所述玻璃棉(404)位于吸音板(401)的下端,所述隔音板(403)位于玻璃棉(404)的下端。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其特征在于:所述圍欄架(201)的一側外表面通過伸縮軸(202)與伸縮欄桿(203)的一側外表面活動連接,所述連接欄桿(204)的一側外表面通過旋鈕式固定栓(205)與圍欄架(201)的上端外表面活動連接。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塊(301)的一側外表面通過固定塊(302)與活動彈簧(303)的一側外表面活動連接,所述活動彈簧(303)與鉆頭(304)之間設置有受力桿,且活動彈簧(303)的下端外表面通過受力桿與鉆頭(304)的上端外表面固定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建筑工程施工場地用警示欄,其特征在于:所述隔音板(403)與玻璃棉(404)之間設置有焊接板,且隔音板(403)的一側外表面通過焊接板與玻璃棉(404)的一側外表面固定連接,所述吸音板(401)與警示燈(402)之間設置有安裝塊,且吸音板(401)的上端外表面通過安裝塊與警示燈(402)的下端外表面可拆卸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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