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吸附劑的解吸方法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139964.6 | 申請日: | 2020-10-22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06756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9-26 |
| 發明(設計)人: | 陳艷珊;韋杰廣;張勝超 | 申請(專利權)人: | 廣東華特氣體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1J20/34 | 分類號: | B01J20/34;B01D53/02 |
| 代理公司: | 佛山市恒瑞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688 | 代理人: | 史亮亮 |
| 地址: | 528244 廣東省佛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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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吸附劑 解吸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一種吸附劑的解吸方法,包括如下步驟:S1、將待解吸的吸附劑置于容器中;S2、向容器內通入氦氣,并維持容器內的壓力為0.2?0.4Mpa;S3、將容器內抽真空,并保持真空度為5?10pa;S4、重復步驟S2?S3;S5、重復步驟S2,并使容器內的吸附劑冷卻至室溫,再重復步驟S3;S6、向容器內通入鈍化氣體使吸附劑鈍化;S7、重復步驟S2?S3,即得到解吸后的吸附劑。使用上述解吸方法,吸附劑上的吸附質可以解吸完全,同時又避免了吸附劑因高溫活化后而產生的高活性,降低了解吸后的吸附劑活性,避免吸附劑在后續的循環吸附過程中發生高溫發熱、化學反應而引入新雜質的情況,同時解吸的成本較低,有利于工業化應用。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具有吸附劑解吸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吸附劑的解吸方法。
背景技術
吸附分離即解吸工藝是工業氣體純化分離的重要手段之一,吸附分離技術可以將吸附飽和的吸附劑所吸附的吸附質降低至較低的范圍,甚至在檢測限以下,可以適用于大規模超純氣體的生產。
現有的解吸工藝可以采用升高溫度的方法使吸附劑的吸附能力降低,達到解吸效果;或利用降低系統壓力或抽真空的方式使吸附劑解吸;或利用惰性溶劑沖洗或萃取劑的抽提進行吸附劑的解吸;也可以采用其他吸附質把原吸附質從吸附劑上置換下來完成解吸。上述方法在單一實施時通常會造成吸附劑解吸不徹底,后續在進行吸附質吸附時很容易飽和,因此多采用上述多個解吸方式組合,以保證吸附劑的解吸效果最佳。而在上述組合解吸步驟完成后,經高溫置換后的活性吸附劑能得到很好的解吸效果,但由于解吸后的吸附劑活性非常高,在后續再次利用其進行吸附時,與同樣活性較大的氣體接觸,很容易發生劇烈的化學反應,釋放大量的熱量,導致有大量的雜質產生,降低解吸后的吸附劑吸附效果。
發明內容
本發明的主要目的是提出一種吸附劑的解吸方法,旨在解決現有的解吸方法中解吸后的吸附劑活性過大,若吸附活性較大或易與吸附劑反應的氣體時容易產生大量的雜質,導致其吸附效果較差的技術問題。
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明提出一種吸附劑的解吸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將待解吸的吸附劑置于容器中;
S2、向容器內通入氦氣,并維持容器內的壓力為0.2-0.4Mpa;
S3、將容器內抽真空,并保持真空度為5-10pa;
S4、重復步驟S2-S3;
S5、重復步驟S2,并使容器內的吸附劑冷卻至室溫,再重復步驟S3;
S6、向容器內通入鈍化氣體使吸附劑鈍化;
S7、重復步驟S2-S3,即得到解吸后的吸附劑。
優選地,在所述步驟S1和所述步驟S2之間,還包括如下步驟:
S01、向容器內通入氮氣進行吹掃;
S02、將容器內抽真空,直至真空度為5-10pa;
S03、使容器內的吸附劑升溫至使吸附劑達到解吸效果的解吸溫度;
S04、向容器通入氮氣,并維持容器內的壓力為0.2-0.4Mpa;
S05、重復步驟S02;
S06、重復步驟S04-S05。
優選地,所述鈍化氣體為空氣或水蒸氣。
優選地,在所述步驟S6和所述步驟S7之間,還包括如下步驟:S61、重復步驟S3,并使容器內的吸附劑升溫至100-200℃。
優選地,所述吸附劑包括沸石分子篩或活性氧化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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