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電單車及可讀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11742.3 | 申請日: | 2020-10-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1599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12 |
| 發明(設計)人: | 楊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湖南喜寶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7C9/00 | 分類號: | G07C9/00;B62H5/00 |
| 代理公司: | 長沙知行亦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3240 | 代理人: | 嚴理佳 |
| 地址: | 410000 湖南省長沙市桐梓坡西路*** | 國省代碼: | 湖南;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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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開關 權限 控制 方法 電單車 可讀 存儲 介質 | ||
1.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響應用戶的開鎖指令,采集騎行者的第一生物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生物信息,計算所述騎行者的預判年齡,并判斷所述預判年齡是否大于預設值;
獲取所述騎行者在所述電單車的預設位置施加的壓力數據,并判斷所述壓力數據是否大于預設閾值;
在所述預判年齡大于所述預設值或者所述壓力數據大于所述預設閾值的兩個條件中至少一項成立時,判斷所述騎行者具備開鎖權限,輸出正常開鎖信息,以開啟所述電單車;
在所述預判年齡大于所述預設值或者所述壓力數據大于所述預設閾值的兩項條件均不成立時,判斷所述騎行者不具備開鎖權限,并維持所述電單車的鎖定狀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其中,
采集所述騎行者的第一生物信息的方法包括人臉識別、攝像頭拍照、語音輸入、錄入指紋的一項或多項;
所述第一生物信息包括臉部圖像、聲音、指紋、全身影像、身高、體重的一項或多項。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
獲取所述用戶的預存身份信息;
根據所述第一生物信息,判斷所述第一生物信息與所述預存身份信息是否匹配;
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與所述預存身份信息匹配時,進入所述根據所述第一生物信息,計算所述騎行者的預判年齡,并判斷所述預判年齡是否大于所述預設值的步驟;
在所述第一生物信息與所述預存身份信息不匹配時,判斷所述騎行者與所述用戶賬戶不匹配,維持所述電單車的鎖定狀態。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
在所述電單車行駛至預設時長時,采集所述騎行者的第二生物信息,并判斷所述第二生物信息和所述第一生物信息是否匹配;
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和所述第一生物信息一致時,維持所述電單車的當前狀態;
在所述第二生物信息和所述第一生物信息不一致時,執行預設的關停指令。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關停指令包括發出提示語音指令、發出警報指令、向服務器或者用戶賬號發送信息的指令、斷開電單車的動力電源指令,關閉電動車電子鎖指令中的一種或多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步驟:
響應所述騎行者的關鎖指令,采集所述騎行者的第三生物信息,并判斷所述第三生物信息和所述第一生物信息是否匹配;
在所述第三生物信息和所述第一生物信息一致時,執行所述關鎖指令;
在所述第三生物信息和所述第一生物信息不一致時,維持所述電單車的當前狀態。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在所述預判年齡大于所述預設值或者所述壓力數據大于所述預設閾值的兩個條件中至少一項成立時,判斷所述騎行者具備開鎖權限,輸出正常開鎖信息,以開啟所述電單車的步驟,具體包括:在所述預判年齡大于所述預設值或者所述壓力數據大于所述預設閾值的兩個條件中均成立時,判斷所述騎行者具備開鎖權限,輸出正常開鎖信息,以開啟所述電單車。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電單車開關鎖權限控制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用戶的預存身份信息包括所述用戶在所述電單車服務應用程序上注冊時所提供的的身份信息和/或與所述用戶在第三方平臺預留的身份信息;其中,所述第三方平臺包括,公安平臺、銀行系統、第三方支付系統、社交軟件或其他具有公信力平臺中的一種或多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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