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可編程激光掃描軌跡的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105448.1 | 申請日: | 2020-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3050064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6-29 |
| 發明(設計)人: | 周國清;林港超;周祥;李先行;李偉豪;譚逸之;胡皓程 | 申請(專利權)人: | 桂林理工大學 |
| 主分類號: | G01S7/481 | 分類號: | G01S7/481;G02B26/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541004 廣西壯*** | 國省代碼: | 廣西;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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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可編程 激光 掃描 軌跡 裝置 | ||
1.一種可編程激光掃描軌跡的裝置,包括:反射鏡支架、電動機支架、激光換向支架和底座;其特征為:反射鏡支架是固定前反射鏡,并隨著電動機轉動;電動機支架作用是按一定空間位置要求固定電動機和激光換向支架,其結構固定在底座上;激光換向支架是將入射的激光光束方向偏轉45°,使光束按要求射入裝置中;底座是固定電動機支架位置和調整掃描裝置高度,若裝置應用于整體雷達上,需要留出底座的位置。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編程激光掃描軌跡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射鏡支架固定反射鏡時,其回轉中心與反射鏡的前表面共面,并且直接固定在電動機上,并保證轉動角度與步進角度一致。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編程激光掃描軌跡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動機支架可固定裝有反射鏡支架的電動機,并按反射鏡設計要求的相對空間位置進行安裝。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編程激光掃描軌跡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激光換向支架是固定裝在電動機支架上,將垂直射入的激光光束轉向45°射入反射鏡中,以達到射入光線與固定在電機上的反射鏡同軸。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可編程激光掃描軌跡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將所述反射鏡需要的特定空間位置按要求固定電動機支架,并且可在激光雷達中對整個掃描裝置的中心高度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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