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及系統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081473.0 | 申請日: | 2020-10-1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34897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18 |
| 發明(設計)人: | 戚建淮;鄭偉范;宋晶;姚兆東;羅剛;羅俊炘;楊開碧;周杰 | 申請(專利權)人: | 成都市以太節點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30 | 分類號: | G06Q20/30;G07B11/00;G07C9/25;G07C9/27;G06Q20/14;G06Q50/26;G16Y10/40;G16Y20/10;G16Y20/40;G16Y40/1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610000 四川省成都*** | 國省代碼: | 四川;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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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鐵路 客票 管理 方法 系統 | ||
1.一種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旅客的身份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包括所述旅客的證件信息、移動終端的標識信息以及支付賬戶信息;
對所述身份信息進行驗證,在驗證通過后,確定所述旅客為允許進站的旅客;
獲取所述旅客的進站信息,所述進站信息包括進站檢票閘機的位置信息和所述進站檢票閘機的編碼;
根據所述進站信息確定所述旅客的乘車信息,所述乘車信息包括所述進站信息、所述身份信息和所述旅客的進站時間;
生成包含所述乘車信息的電子客票下發給所述移動終端;
基于所述電子客票對所述旅客進行身份核實,在核實無誤后,下發進站許可,所述進站許可用于指示所述進站檢票閘機對所述旅客放行;
獲取所述旅客的出站信息,所述出站信息包括出站檢票閘機的位置信息和所述出站檢票閘機的編碼;
基于所述乘車信息和所述出站信息生成待支付的乘車費用發送給所述移動終端;
根據所述移動終端反饋的所述乘車費用的支付完成結果,下發出站許可,所述出站許可用于指示所述出站檢票閘機對所述旅客放行;
基于所述出站檢票閘機反饋的出站完成結果,對所述電子客票進行注銷,并將注銷結果發送至所述移動終端。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對所述身份信息進行驗證,在驗證通過后,確定所述旅客為允許進站的旅客,包括:根據所述旅客的證件信息判斷所述旅客是否為合法旅客,并根據支付賬戶信息判斷所述旅客的賬戶余額是否能支付當前單程最長距離的乘車費用,以及判斷當前是否還存在有效的余座,在上述判斷結果均為是的條件下,確定所述旅客為允許進站的旅客。
3.如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獲取所述旅客的進站信息,包括:通過與所述移動終端建立WiFi連接獲取所述旅客的進站信息,和/或,
所述獲取所述旅客的出站信息,包括:通過與所述移動終端建立WiFi連接獲取所述旅客的出站信息。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根據所述進站信息確定所述旅客的乘車信息,包括:根據所述進站檢票閘機的位置信息和所述進站檢票閘機的編碼查詢到所述旅客乘坐的車次,進而確定所述旅客的乘車信息。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生成包含所述乘車信息的電子客票下發給所述移動終端,包括:根據所述旅客的乘車信息從所述車次當前有效的余座中為所述旅客分配座位,并基于所述座位信息和所述乘車信息生成電子客票,將所述電子客票作為所述旅客的進站憑證下發給所述移動終端。
6.如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電子客票對所述旅客進行身份核實,在核實無誤后,下發進站許可,包括:通過授權所述進站檢票閘機對所述旅客的生物特征進行采集,將獲取到的所述生物特征與所述電子客票中的所述身份信息進行匹配,在匹配成功的情況下即為驗證通過,下發進站許可,和/或,在匹配不成功的情況下即為驗證不通過,下發拒絕進站的指示。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鐵路客票管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基于所述乘車信息和所述出站信息生成待支付的乘車費用發送給所述移動終端之后,在所述根據所述移動終端反饋的所述乘車費用的支付完成結果,下發出站許可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若所述移動終端未在預設時間內反饋所述支付完成結果,則發起周期性的支付提醒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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