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及鋰離子二次電池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67648.2 | 申請日: | 202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63583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4-09 |
| 發明(設計)人: | 松本和明;藤野健 | 申請(專利權)人: | 本田技研工業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H01M10/0569 | 分類號: | H01M10/0569;H01M10/0568;H01M10/0525 |
| 代理公司: | 北京律誠同業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006 | 代理人: | 徐金國;吳啟超 |
| 地址: | 日本東***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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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鋰離子 二次 電池 用電 | ||
1.一種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其包含混合有多種有機溶劑而成的混合有機溶劑、及電解質鹽;
其中,前述電解質鹽包含由N-(酰亞胺)系陰離子組成的鋰鹽,
前述由N-(酰亞胺)系陰離子組成的鋰鹽在前述電解液中的濃度是0.1~1.2mol/L,
前述混合有機溶劑包含第1溶劑、及第2溶劑,
并且,前述第1溶劑,其與前述電解質鹽相互作用,由此,在拉曼光譜中,歸屬于溶劑振動的峰移動到不同的位置,
前述第2溶劑不會與前述電解質鹽相互作用,
前述第1溶劑相對于前述混合有機溶劑整體為40體積%以上,
前述第2溶劑相對于前述混合有機溶劑整體為60體積%以下。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其中,在拉曼光譜中,當將歸屬于溶劑振動的峰的強度設為Io,并將由于溶劑與前述電解質鹽相互作用而降低的峰的強度設為Is時,
前述第1溶劑的Is/Io是0.1以上且0.6以下。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其中,前述第2溶劑包含鹵素原子。
4.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其中,前述第2溶劑是磷酸三氟乙酯。
5.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其中,前述第2溶劑的介電常數是10以下。
6.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其中,構成前述電解質鹽的陽離子中包含季銨鹽。
7.一種鋰離子二次電池,具備:正極、負極、及權利要求1~6中任一項所述的鋰離子二次電池用電解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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