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媒體內容監播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66053.5 | 申請日: | 202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0060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08 |
| 發明(設計)人: | 李雙義 | 申請(專利權)人: | 京東數字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華夏泰和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62 | 代理人: | 杜欣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興區北京經***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媒體 內容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本發明涉及一種媒體內容監播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所述方法包括:獲取媒體內容的實際投放信息、采集地址及采集時刻,在預設的投放信息表中查找與采集地址及采集時刻對應的目標投放信息,確定實際投放信息是否與目標投放信息匹配,若實際投放信息與目標投放信息匹配,確定媒體內容被準確投放。本發明實施例能夠實現對投放的媒體內容進行監播,幫助媒體內容的投放方了解其投放的媒體內容是否在相應的時間,相應的地點進行了相應的投放,縮短媒體內容監播的掃樓時間,提高掃樓效率。
技術領域
本申請涉及計算機技術領域,尤其涉及一種媒體內容監播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
背景技術
戶外廣告是在建筑物外表或街道、廣場等室外公共場所設立的霓虹燈、廣告牌、海報等。戶外廣告是面向所有的公眾,所以比較難以選擇具體目標對象,但是戶外廣告可以在固定的地點長時期地展示企業的形象及品牌,因而對于提高企業和品牌的知名度是很有效的。廣告類型有:射燈廣告牌、霓虹燈廣告牌、單立柱廣告牌、大型燈箱、碼頭廣告、候車亭廣告牌、地鐵廣告、公交車廣告、機場廣告、火車站廣告、場地廣告、充氣物造型廣告、路標廣告、人行道廣告牌、電話亭、閱報欄、懸掛廣告、其他單一媒體、墻面、三面翻、無照明廣告牌、電子屏(包含所有電子類戶外廣告媒體)、電梯廣告等。
由于戶外廣告商眾多,且戶外廣告商,每個廣告商覆蓋的區域和范圍也不一樣,目前,為了更好的利用戶外廣告進行專項投放,需要構建一個平臺服務,連接商家和廣告商,以便于商家在進行定向投放時,可以選擇合適的廣告商進行廣告投放。
在商家與廣告商建立合作后,對廣告商投放內容的監播成為了一個新的問題,商家關心自己的廣告是否在相應的時間,相應的地點進行了相應的投放。但由于很多廣告投放的載體為線下的海報,燈箱等,無法實時采集和上報數據,因此無法對線下廣告位進行快速監播,在人工進行線下掃樓確認時,時間成本高,效率低,且存在一定的錯誤率。
發明內容
為了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或者至少部分地解決上述技術問題,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媒體內容監播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
第一方面,本申請提供了一種媒體內容監播方法,所述方法包括:
獲取媒體內容的實際投放信息、采集地址及采集時刻;
在預設的投放信息表中查找與所述采集地址及所述采集時刻對應的目標投放信息;
確定所述實際投放信息是否與目標投放信息匹配;
若所述實際投放信息與所述目標投放信息匹配,確定所述媒體內容被準確投放。
可選地,所述投放信息表包含:投放地址、投放時間段和目標投放信息,所述在預設的投放信息表中查找與所述采集地址及所述采集時刻對應的目標投放信息,包括:
將所述采集地址與所述投放信息表中的投放地址匹配;
若所述采集地址與所述投放信息表中的任一投放地址匹配,確定所述采集時刻是否位于與所述投放地址對應的任一投放時間段內;
若所述采集時刻位于與所述投放地址對應的任一投放時間段內,獲取與所述投放地址及所述投放時間段對應的目標投放信息。
可選地,所述確定所述實際投放信息是否與目標投放信息匹配,包括:
在所述實際投放信息中提取實際媒體內容及實際投放載體;
在所述目標投放信息中提取目標媒體內容及目標投放載體;
將所述實際媒體內容與所述目標媒體內容匹配,將所述實際投放載體與所述目標投放載體匹配;
若所述實際媒體內容與所述目標媒體內容匹配且所述實際投放載體與所述目標投放載體匹配,確定所述實際投放信息與所述目標投放信息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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