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61239.1 | 申請日: | 2020-09-30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4563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2 |
| 發明(設計)人: | 王蔚玉;李嘉毅;于暢洋 | 申請(專利權)人: | 北京首都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2/24 | 分類號: | A61L2/24;A61L2/18;A61L2/20;A61L2/26;B65G47/52;F26B21/00;A61L101/10 |
| 代理公司: | 北京思創大成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614 | 代理人: | 高爽 |
| 地址: | 101399 北京市***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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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安檢 回筐消殺 系統 方法 | ||
1.一種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傳送模塊、第二傳送模塊、空筐回收模塊、消殺模塊、回傳模塊及控制模塊;
所述第一傳送模塊用于將安檢筐傳送至安檢機;
所述第二傳送模塊用于將經過安檢機后的安檢筐傳送至所述空筐回收模塊;
所述空筐回收模塊用于將所述安檢筐傳送至所述回傳模塊;
所述消殺模塊用于對所述安檢筐進行消殺,包括依次設置的噴淋消殺模塊、紫外模塊消殺模塊、臭氧消殺模塊;
所述回傳模塊用于傳送所述安檢筐經過所述消殺模塊,并將所述安檢筐傳送回取筐位;
所述控制模塊與所述空筐回收模塊及所述消殺模塊電連接,用于控制所述空筐回收模塊和所述消殺模塊的啟停。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干燥處理模塊,所述干燥處理模塊沿所述回傳模塊的傳送方向設置于所述消殺模塊的下游,用于對消殺完成后的安檢筐進行干燥處理。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淋消殺模塊包括噴淋頭,所述噴淋頭能夠環繞所述安檢筐180°,所述消毒劑為酒精,所述酒精的濃度為75%。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線消殺模塊采用的設備為紫外線消毒燈。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臭氧消殺模塊包括臭氧生成器及氣體回收裝置,所述臭氧生成器用于產生臭氧,并利用臭氧對所述安檢筐進行消毒,所述氣體回收裝置用于收集揮發的臭氧,防止臭氧逸散。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傳送模塊、所述第二傳送模塊及所述回傳模塊均為傳送帶;
所述第一傳送模塊設置于投筐位與取物位之間,并穿過所述安檢機;
所述第二傳送模塊設置于所述取物位與所述空筐回收模塊之間;
所述回傳模塊設置于所述第一傳送模塊及所述第二傳送模塊的下方,且位于所述空筐回收模塊與所述取筐位之間;
所述消殺模塊分布于所述第二傳送模及所述第一傳送模塊下方,且朝向所述回傳模塊。
7.一種安檢回筐消殺方法,利用根據權利要求1-6中任意一項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利用第一傳送模塊將所述安檢筐傳送至安檢機進行安檢;
2)利用第二傳送模塊將使用后的安檢筐傳送至空筐回收模塊;
3)利用空筐回收模塊將安檢筐傳送至回傳模塊;
4)利用回傳模塊帶動安檢筐到達消殺模塊;
5)利用噴淋消殺模塊對安檢筐進行消殺;
6)利用紫外線消殺模塊對安檢筐進行消殺;
7)利用臭氧消殺模塊對所述安檢筐進行消殺;
8)多次重復步驟5)-7);
9)利用回傳模塊將所述安檢筐傳送至取筐位等待取用。
8.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步驟8)中,重復步驟5)-7)2~3次。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安檢回筐消殺系統還包括干燥處理模塊,所述干燥處理模塊沿所述回傳模塊的傳送方向設置于所述消殺模塊的下游,用于對消殺完成后的安檢筐進行烘干;
所述步驟9)包括:
9.1)對完成消殺的安檢筐進行干燥處理;
9.1)將干燥處理后的安檢筐回傳至所述取筐位等待取用。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安檢回筐消殺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干燥處理包括采用熱風烘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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