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46390.8 | 申請日: | 2020-09-29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2878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5 |
| 發明(設計)人: | 閆飛;徐書德;朱繼峰;沈利;王慶;郭恩陶;黃華俊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電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3/02 | 分類號: | F23J3/02 |
| 代理公司: | 寧波甬致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28 | 代理人: | 李迎春 |
| 地址: | 316000 浙江***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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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鍋爐 組合 結構 | ||
1.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包括爐體(1),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的前側壁與后側壁均設有蒸汽吹灰器(4),所述爐體(1)的中部設有中隔墻(2),所述中隔墻(2)將所述爐體(1)分為左半區與右半區,所述爐體(1)的左半區與右半區均設有換熱管組(3),所述爐體(1)的左側壁和中隔墻(2)的右側壁均設有正對所述爐體(1)左半區設置的聲波吹灰器(5),所述爐體(1)的右側壁和中隔墻(2)的左側壁均設有正對所述爐體(1)右半區設置的聲波吹灰器(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的左半區和右半區的換熱管組(3)均為多個且沿豎直方向排列,上下相鄰的兩個換熱管組(3)之間留有夾層(3.1),所述聲波吹灰器(5)和蒸汽吹灰器(4)均正對所述夾層(3.1)設置。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的左半區的換熱管組(3)和右半區的夾層(3.1)相對;所述爐體(1)的右半區的換熱管組(3)和左半區的夾層(3.1)相對,從而形成交錯式排列。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左半區的散熱管組上設有左供氣管(5.1),所述左供氣管(5.1)的一端連通至所述爐體(1)的左側,另一端連通至所述中隔墻(2)右側壁的聲波吹灰器(5);所述爐體(1)右半區的散熱管組上設有右供氣管(5.2),所述右供氣管(5.2)的一端連通至所述爐體(1)的右側,另一端連通至所述中隔墻(2)左側壁的聲波吹灰器(5)。
5.根據權利要求1-4任一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聲波吹灰器(5)的吹灰方向均沿水平偏下15~20°設置。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水平煙道(1.2),所述水平煙道(1.2)的一端連通至爐膛(1.1)頂部,另一端連通至所述爐體(1)的頂部,所述水平煙道(1.2)內設有若干過熱器組(6)。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還包括輔助聲波吹灰器(8),所述水平煙道(1.2)的上部設有水平的頂棚過熱器(7),所述頂棚過熱器(7)與水平煙道(1.2)的頂壁之間留有間隙以形成爐頂小室,所述過熱器組(6)豎直設置且與所述頂棚過熱器(7)交錯排布,所述爐頂小室內設有用于連通所述過熱器組(6)的集箱(6.1),所述輔助聲波吹灰器(8)連接于所述頂棚過熱器(7)并向下設置。
8.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爐體(1)的底部設有封板(9),所述封板(9)用于控制所述爐體(1)的左半區和右半區的底部的過流面積。
9.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鍋爐組合吹灰結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蒸汽吹灰器(4)為伸縮式蒸汽吹灰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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