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及其管理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32042.5 | 申請日: | 2020-09-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31565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5 |
| 發明(設計)人: | 王一可;謝永勝 | 申請(專利權)人: | 浙江華途信息安全技術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F21/50 | 分類號: | G06F21/50;G06F21/62;G06F21/64 |
| 代理公司: | 杭州裕陽聯合專利代理有限公司 33289 | 代理人: | 田金霞 |
| 地址: | 310012 浙江省杭州市西*** | 國省代碼: | 浙江;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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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透明 解密 破解 方法 及其 管理 設備 | ||
1.一種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創建第一防破解模塊,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監聽每個非授信進程,并對每個所述非授信進程生成的可執行程序進行授信檢測,將通過授信檢測的所述可執行程序對應的所述非授信進程確定為惡意進程;
步驟S2,創建第二防破解模塊,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監聽每個所述非授信進程,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判斷所述非授信進程注入的目標模塊是否為授信模塊,將判斷為授信模塊的所述目標模塊確定為惡意進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步驟S1具體包括:在啟動所述非授信進程時,將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注入到所述非授信進程中,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采用鉤子技術修改對應的接口,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判斷所述非授信進程采用對應的接口得到的所述可執行程序是否通過授信檢測,將通過授信檢測的所述可執行程序對應的所述非授信進程確定為惡意進程。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S1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1,在啟動所述非授信進程時,將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注入到所述非授信進程中,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采用鉤子技術修改第一接口;
步驟S12,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判斷所述非授信進程采用所述第一接口生成的可執行程序是否為所述授信程序;
若是,確定所述非授信進程為惡意進程;
若否,確定所述非授信進程為非惡意進程。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S1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3,在啟動所述非授信進程時,將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注入到所述非授信進程中,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采用鉤子技術修改第二接口;
步驟S14,所述非授信進程采用所述第二接口修改可執行程序的屬性特征;
步驟S15,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對修改后的所述屬性特征進行授信檢查;
當所述屬性特征通過授信檢查時,確定所述非授信進程為惡意進程;
當所述屬性特征未通過授信檢查時,確定所述非授信進程為非惡意進程。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S1還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16,在啟動所述非授信進程時,采用所述第一防破解模塊檢測所述非授信進程中的每項授信信息,所述授信信息包括所述可執行程序的授信信息;
當所述非授信進程中的所有所述授信信息均通過授信檢測時,證明所述非授信進程為授權進程;
當所述非授信進程中的至少一項所述授信信息未通過檢測時,證明所述非授信進程為惡意進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S2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21,在啟動所述非授信進程時,將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注入到所述非授信進程中,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采用鉤子技術修改第三接口;
步驟S22,所述非授信進程采用所述第三接口接入所述目標模塊;
步驟S23,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判斷所述目標模塊是否為授信模塊;
若是,確定所述目標模塊對應的所述非授信進程為惡意進程;
若否,確定所述目標模塊對應的所述非授信進程為非惡意進程。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透明加解密防破解的方法,其特征在于,
步驟S2具體包括以下步驟:
步驟S24,在啟動所述授信進程時,將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注入到所述授信進程中,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采用鉤子技術修改第四接口;
步驟S25,所述第二防破解模塊判斷所述授信進程采用所述第四接口加載的所述模塊是否合法;
若是,允許所述授信進程采用所述第四接口繼續加載;
若否,不允許所述授信進程采用所述第四接口繼續加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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