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凈化模塊及冰箱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22955.9 | 申請日: | 2020-09-25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251906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3-29 |
| 發明(設計)人: | 衣堯;姜波 | 申請(專利權)人: | 青島海爾電冰箱有限公司;海爾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5D17/04 | 分類號: | F25D17/04;F25D17/06;F25D11/00 |
| 代理公司: | 蘇州威世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2235 | 代理人: | 常偉 |
| 地址: | 266101 山東省***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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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凈化 模塊 冰箱 | ||
1.一種空氣凈化模塊,所述空氣凈化模塊設置于冰箱內,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凈化模塊包括:
風扇,所述風扇使得空氣從空氣流入口朝向空氣排出口流動;
過濾吸附裝置,所述過濾吸附裝置設置于空氣的流動路徑上;以及
光源單元,所述光源單元用于向所述過濾吸附裝置提供紫外光;
其中,所述過濾吸附裝置包括復合光催化材料和過濾吸附網,所述復合光催化材料設置于所述過濾吸附網內,所述復合光催化材料中包括TiO2和石墨烯復合光催化劑,所述復合光催化材料中石墨烯的重量百分比為3-5。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單元提供波長200-280nm的紫外光。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單元到所述過濾吸附裝置的距離小于等于30m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凈化模塊設置于所述冰箱的風道內。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一對第一卡槽,所述第一卡槽設置于所述風道的內壁上,所述過濾吸附裝置的兩端分別插入一對所述第一卡槽中,使得所述過濾吸附裝置可拆卸的安裝于所述風道內。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殼體,所述殼體包括空氣流通空間,所述空氣流入口和所述空氣排出口分別設置于所述空氣流通空間的兩側,其中,所述風扇、所述過濾吸附裝置以及所述光源單元分別設置于所述空氣流通空間內。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凈化模塊設置于所述冰箱內部的間室中。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單元設置于所述風扇和所述過濾吸附裝置之間。
9.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抗紫外線裝置,所述抗紫外線裝置包括相鄰且間隔設置的第一鍍銀塑料板和第二鍍銀塑料板,所述第一鍍銀塑料板靠近所述過濾吸附裝置,所述第一鍍銀塑料板的中間區域上設置第一多孔圖案,所述第二鍍銀塑料板的兩側區域設置兩個第二多孔圖案,其中,兩個第二多孔圖案分別與第一多孔圖案錯開。
10.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其特征在于,還包括卡槽,所述卡槽設置于所述殼體內,所述過濾吸附裝置的兩端插入所述卡槽中,使得所述過濾吸附裝置可拆卸的安裝于所述殼體內。
11.一種冰箱,其特征在于,所述冰箱包括如權利要求1-10中任意一項所述的空氣凈化模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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