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房地產客戶到訪識別方法、裝置、電子設備及存儲介質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13659.2 | 申請日: | 2020-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5020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張發恩;滕安琪 | 申請(專利權)人: | 創新奇智(青島)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30/02 | 分類號: | G06Q30/02;G06K9/00 |
| 代理公司: | 北京超凡宏宇專利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11463 | 代理人: | 蔣姍 |
| 地址: | 266200 山東省青島市*** | 國省代碼: | 山東;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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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房地產 客戶 到訪 識別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存儲 介質 | ||
1.一種房地產客戶到訪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設置在房地產銷售場所的邊緣處理端,所述邊緣處理端與相機以及云處理端通信連接,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相機拍攝的第一人臉圖像和所述第一人臉圖像的采集時間;
在所述邊緣處理端的本地存儲的人臉集合中不存在與所述第一人臉圖像匹配的人臉識別標識時,將所述第一人臉圖像加入所述人臉集合;
基于所述第一人臉圖像生成并緩存第一到訪標識,所述第一到訪標識包括第一人臉識別標識、第一類型標識和所述采集時間,所述第一人臉識別標識用于進行面容識別,所述第一類型標識表示到訪人員在預設時間內首次到訪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
將所述第一到訪標識和所述邊緣處理端的設備標識發送至所述云處理端。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接收所述相機拍攝的采集人臉圖像和所述采集人臉圖像的采集時間之前,所述方法還包括:
向所述云處理端申請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的場所標識,以使所述云處理端基于所述場所標識將所述邊緣處理端與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進行關聯。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基于所述第一人臉圖像生成并緩存第一到訪標識,包括:
生成與所述第一人臉圖像唯一對應的第一到訪標識;
將所述第一到訪標識在所述邊緣處理端緩存預設時間長度。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方法還包括:
在所述邊緣處理端的本地存儲的人臉集合中存在與所述第一人臉圖像匹配的人臉識別標識時,基于所述第一人臉圖像生成第二到訪標識,所述第二到訪標識包括第二人臉識別標識、第二類型標識和所述采集時間,所述第二類型標識表示所述到訪人員在所述預設時間內非首次到訪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
在與所述第一人臉圖像匹配的人臉識別標識與所述第一人臉圖像的采集時間間隔大于或等于預設時間間隔時,將所述第二到訪標識和所述邊緣處理端的設備標識發送至所述云處理端。
5.一種房地產客戶到訪識別方法,其特征在于,應用于云處理端,所述云處理端與設置在房地產銷售場所的邊緣處理端通信連接,所述方法包括:
接收所述邊緣處理端發送的到訪標識,所述到訪標識包括人臉識別標識、類型標識和采集時間,所述人臉識別標識用于進行面容識別,所述類型標識表示到訪人員在預設時間內是否為首次到訪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
在所述到訪標識為第一到訪標識時,將所述到訪標識寫入首次到訪消息隊列,所述第一到訪標識表示到訪人員在預設時間內為首次到訪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
在所述到訪標識為第二到訪標識時,將所述到訪標識寫入非首次到訪消息隊列,所述第二到訪標識表示到訪人員在預設時間內為非首次到訪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
從所述首次到訪消息隊列或所述非首次到訪消息隊列中獲取所述到訪標識;
在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的關聯數據庫人員表中不存在與所述到訪標識的人臉識別標識匹配的人臉識別標識時,將所述到訪標識加入所述關聯數據庫人員表中;向空閑狀態的工作人員綁定的通信設備發送所述到訪標識,并將所述通信設備與所述到訪標識綁定,以使所述工作人員向所述到訪人員提供服務;
在所述房地產銷售場所的關聯數據庫人員表中存在與所述到訪標識的人臉識別標識匹配的人臉識別標識時,向所述到訪人員已綁定的通信設備發送所述到訪標識。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從所述首次到訪消息隊列或非首次到訪消息隊列中獲取所述到訪標識,包括:
在所述首次到訪消息隊列中的到訪標識消費完后,消費所述非首次到訪消息隊列中的第一個到訪標識;
在所述非首次到訪消息隊列中的第一個到訪標識消費完后,查詢所述首次到訪消息隊列中是否有到訪標識,若有到訪標識,消費所述首次到訪消息隊列中的下一個到訪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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