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無線通信方法和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1009784.6 | 申請日: | 2018-02-1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35363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5-31 |
| 發明(設計)人: | 林亞男 | 申請(專利權)人: | OPPO廣東移動通信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4W72/12 | 分類號: | H04W72/12 |
| 代理公司: | 北京派特恩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70 | 代理人: | 崔曉嵐;張穎玲 |
| 地址: | 523860 廣東***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無線通信 方法 設備 | ||
1.一種無線通信方法,包括:
終端接收第一消息,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終端停止上行傳輸;其中,所述第一消息還用于指示停止上行傳輸的起點;
所述終端基于所述上行傳輸的優先級,確定是否需要停止所述上行傳輸;以及
當所述上行傳輸的優先級在多個上行傳輸中的優先級最低時,所述終端響應于所述第一消息,停止所述上行傳輸;
基于用于所述上行傳輸的時域資源,確定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終點;其中,所述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終點為用于所述上行傳輸的時隙中,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起點所在的時隙的結束邊界。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消息還用于指示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起點的時隙索引和/或符號索引。
3.根據權利要求1或2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方法還包括:
所述終端根據高層信令配置的時序關系,確定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起點。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時序關系為所述第一消息與所述起點的時序關系。
5.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行傳輸的類型包括用于傳輸數據的上行傳輸或用于傳輸控制信令的上行傳輸,所述用于傳輸控制信令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高于所述用于傳輸數據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
或,
所述上行傳輸的類型包括URLLC業務或eMBB業務,所述URLLC業務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高于所述eMBB業務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終端基于所述上行傳輸的類型確定需要停止所述上行傳輸包括:
當所述上行傳輸的資源上有其它終端進行較高優先級的上行傳輸時,所述終端確定停止所述上行傳輸。
7.根據權利要求1至4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終端基于所述第一消息和所述上行傳輸的調度信令的接收時間順序,確定需要停止所述上行傳輸包括:
如果所述第一消息的接收時間晚于所述上行傳輸的調度信令的接收時間,則確定停止所述上行傳輸。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消息還用于指示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頻域位置。
9.一種無線通信方法,包括:
網絡設備基于上行傳輸的優先級,確定是否需要停止所述上行傳輸;
網絡設備向終端發送第一消息,所述第一消息用于指示終端停止所述上行傳輸,其中,所述上行傳輸的優先級在多個上行傳輸中最低;其中,所述第一消息還用于指示停止上行傳輸的起點;
所述網絡設備停止接收所述上行傳輸;
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終點是基于用于所述上行傳輸的時域資源確定的;其中,所述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終點為用于所述上行傳輸的時隙中,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起點所在的時隙的結束邊界。
10.根據權利要求9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第一消息還用于指示停止上行傳輸的起點的時隙索引和/或符號索引。
11.根據權利要求9或10所述的方法,其中,停止所述上行傳輸的起點是根據高層信令配置的時序關系確定的。
12.根據權利要求11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時序關系為所述第一消息與所述起點的時序關系。
13.根據權利要求10至12中任一項所述的方法,其中,所述上行傳輸的類型包括用于傳輸數據的上行傳輸或用于傳輸控制信令的上行傳輸,所述用于傳輸控制信令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高于所述用于傳輸數據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
或,
所述上行傳輸的類型包括URLLC業務或eMBB業務,所述URLLC業務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高于所述eMBB業務的上行傳輸的優先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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