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垃圾分類非法投放的取證系統及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1009610.X | 申請日: | 2020-09-23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093323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18 |
| 發明(設計)人: | 宋洋;馬國光 | 申請(專利權)人: | 武漢咻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5F1/14 | 分類號: | B65F1/14;B65F1/00 |
| 代理公司: | 廈門致群財富專利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5224 | 代理人: | 劉兆慶 |
| 地址: | 430000 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龍*** | 國省代碼: | 湖北;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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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垃圾 分類 非法 投放 取證 系統 方法 | ||
本發明公開了一種垃圾分類非法投放的取證系統及方法,所述系統包括包括垃圾亭、地埋垃圾投放裝置、身份驗證裝置、自動取證裝置、存儲裝置、開蓋裝置、控制主板和人工取證裝置,所述身份驗證裝置由人臉識別機、磁卡和磁卡讀卡器組成,所述自動取證裝置由行為分析攝像頭、稱重秤、照相機和計時器組成;所述方法包括人臉識別、投放動作取證、投放結果取證和人工取證。本發明實現了自動取證和全天24小時取證,節省了大量的人力,且克服了現有的無人值守時段取證困難的問題,且自動取證和人工抽查取證相結合,證據更有說服力,有利于提高垃圾分類意識。
技術領域
本發明涉及環保技術領域,特別涉及一種垃圾分類非法投放的取證系統及方法。
背景技術
隨著垃圾分類在各地的推廣,人們的環保意識逐漸提高,但仍然有部分垃圾投放者未能遵守垃圾分類的規定,存在未進行垃圾分類、未按規定投放或損壞公共垃圾桶的行為,目前對于這部分不文明的垃圾投放行為的監管主要通過人工現場督導,但這樣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且在夜間無人值守的時段,對于不文明的垃圾投放行為取證困難,不利于監督和執法。
發明內容
為解決上述問題,本發明提供了一種垃圾分類非法投放的取證系統及方法。
本發明采用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垃圾分類非法投放的取證系統,包括垃圾亭、地埋垃圾投放裝置、身份驗證裝置、自動取證裝置、存儲裝置、開蓋裝置、控制主板和人工取證裝置,所述地埋垃圾投放裝置由位于地面的垃圾投放口和位于地下的升降垃圾箱組成,所述身份驗證裝置由人臉識別機、磁卡和磁卡讀卡器組成,所述自動取證裝置由行為分析攝像頭、稱重秤、照相機和計時器組成,所述垃圾亭的頂部傾斜設置有亭頂、中上部設有置物架,所述行為分析攝像頭安裝在所述亭頂底部,所述人臉識別機和所述磁卡讀卡器安裝在所述垃圾亭的前面,所述照相機安裝在所述置物架的底部,所述垃圾亭的側面設有可抽拉的安裝盒,所述控制主板、所述計時器和所述存儲裝置設置在所述安裝盒內。
進一步地,所述開蓋裝置由垃圾蓋和電磁鎖組成,所述開蓋裝置安裝于所述垃圾投放口,所述電磁鎖與所述身份驗證裝置電連接。
進一步地,所述存儲裝置由移動硬盤和無線路由器組成。
進一步地,所述稱重秤安裝在所述升降垃圾箱的底板上,所述稱重秤上放置有敞口垃圾桶,所述敞口垃圾桶與所述垃圾投放口對齊,所述升降垃圾箱底部安裝有液壓剪式升降機,所述液壓剪式升降機采用遙控控制。
進一步地,所述計時器用于記錄垃圾投放時長、發送數據到所述控制主板。
進一步地,所述控制主板用于接收所述身份驗證裝置和所述自動取證裝置的數據、通過所述無線路由器實時發送數據至云端服務器以及將數據存儲在所述移動硬盤。
進一步地,所述人工取證裝置由便攜式執法儀和手提秤組成。
一種垃圾分類非法投放的取證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S1、當垃圾投放者靠近垃圾亭時,通過人臉識別或刷卡進行身份驗證,驗證通過后,垃圾投放口自動開啟且計時器開始計時,否則垃圾投放口不開啟;
S2、投放動作取證:垃圾投放者往垃圾投放口投放垃圾,行為行為分析攝像頭記錄下垃圾投放者的投放行為,并發送至云端的服務器進行行為分析,若所述投放行為正常,則所述行為分析攝像頭記錄行為正常,否則記錄行為異常;
S3、投放結果取證:垃圾投放完成后,位于垃圾桶底部的稱重秤對此次投放的垃圾進行稱重和記錄,計時器結束計時并記錄此次垃圾投放的時長,照相機對垃圾桶內部拍照留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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