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車輛的充電裝置的殼體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979517.5 | 申請日: | 2020-09-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54272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23 |
| 發明(設計)人: | B.杜邦;T.陳 | 申請(專利權)人: | 泰科電子法國公司 |
| 主分類號: | H01R13/52 | 分類號: | H01R13/52;B60L53/16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柳沈律師事務所 11105 | 代理人: | 許睿嶠 |
| 地址: | 法國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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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車輛 充電 裝置 殼體 | ||
1.一種用于電連接器的殼體,所述電連接器特別是用于電動車輛的充電裝置的電連接器,包括:
第一組孔口(16,18,20),用于接收電連接器的第一針腳,以及
第二組孔口(22,24,26,28,30,32),用于接收電連接器的第二針腳,
第二針腳的端子處的電壓高于第一針腳的端子處的電壓,
所述孔口(16,18,20,22,24,26,28,30,32)是在連接方向上從所述殼體的第一接口(12)朝向所述殼體的第二接口(14)穿過所述殼體的孔,
所述殼體的第一接口(12)設計為在所述連接方向上與配合電連接器的殼體聯接,
其特征在于,
所述殼體包括第一排放裝置,其適于排出來自所述第一組孔口(16,18,20)流體,并且
所述殼體包括第二排放裝置,其適于排出來自所述第二組孔口(22,24,26,28,30,32)流體,
所述第一排放裝置和所述第二排放裝置彼此隔離,防止來自所述第一組孔口(16,18,20)的流體和來自所述第二組孔口(22,24,26,28,30,32)的流體之間的流體連通。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第一排放裝置和所述第二排放裝置各自包括排出管道(38,202),所述第一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38)沿著與所述第二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202)的方向相反的方向設置。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第一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38)設置為朝向所述第一接口(12)或在重力方向上朝向所述殼體的底部延伸。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第二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202)朝向所述殼體的第二接口(14)延伸,特別是延伸超出所述殼體的第二接口(14)。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第二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202)在平行于所述連接方向且與所述殼體的第一接口(12)相反的方向上從所述第二接口(14)延伸。
6.如權利要求2、3或4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第一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38)基本上垂直于所述第二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202)。
7.如前述權利要求中任一項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第二排放裝置包括排放腔(42),所述排放腔由從所述殼體的第二接口(14)延伸的壁(40)界定,所述排放腔(42)與所述第二組孔口流體接觸。
8.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排放腔(42)通過密封插塞(100)封閉,所述密封插塞相對于所述排放腔(42)具有一定尺寸,使得來自所述第二組孔口的流體能夠在所述排放腔(42)和所述密封插塞(100)之間移動。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殼體,其中,所述第二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設置為與設置在所述密封插塞(100)中的孔(102)對齊,以使得來自所述排放腔(42)的流體能夠朝向所述第二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202,204)排出。
10.如權利要求7至9中任一項所述的殼體,所述排放腔(42)基本上為“Y”形。
11.如權利要求3至10中任一項所述的殼體,包括兩個子殼體(10a,10b),它們可以在所述連接方向上彼此互鎖或卡扣配合,第一子殼體(10a)包括所述殼體的第一接口(12),第二子殼體(10b)包括所述第二排放裝置的排出管道(202,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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