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煤與污泥混合氣化的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974548.1 | 申請日: | 2020-09-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59683B | 公開(公告)日: | 2021-11-02 |
| 發明(設計)人: | 王小波;趙增立;劉安琪;魏國強;鐘慧瓊;黃振;李海濱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科學院廣州能源研究所 |
| 主分類號: | C10J3/48 | 分類號: | C10J3/48;C10J3/50;C10J3/52;C10J3/72;C10J3/84 |
| 代理公司: | 廣州科粵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44001 | 代理人: | 莫瑤江;朱聰聰 |
| 地址: | 510640 廣***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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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污泥 混合 氣化 方法 裝置 | ||
1.一種煤與污泥混合氣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驟:
(1)污泥脫揮發分:經簡單破碎處理的污泥從上行床底部進入上行床,在上行床內與從下行床內循環過來的高溫床料混合,在高溫床料加熱下污泥完成揮發分析出;脫揮發分產生的污泥碳及床料的混合物與揮發分在上行床擴展段自動分離,分離出來的污泥碳及床料的混合物進入下行床;
(2)氣固分離:污泥產生的揮發分經氣固分離裝置進行氣固分離,分離收集到的固體產物回收到下行床中;
(3)揮發分氣水分離:經氣固分離的揮發分經氣水分離裝置進行氣水分離,分離產生的不凝氣進入下行床作為下行床中污泥碳與煤共氣化的部分氣化劑;
(4)污泥碳與煤共氣化:在下行床中,污泥碳與煤在供入的氣化劑、不凝氣作用下進行氣化;氣化產生的固體一部分作為床料循環到上行床中,一部分作為底灰排出下行床。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與污泥混合氣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下行床內污泥脫揮發分的脫除溫度為250~400℃。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與污泥混合氣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污泥碳與煤共氣化溫度為1100~1300℃。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與污泥混合氣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氣化劑為空氣、水蒸氣和氧氣中的至少一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與污泥混合氣化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步驟(4)中氣化所消耗的氣化當量比為0.25~0.35。
6.一種實現權利要求1所述的煤與污泥混合氣化的方法的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有上行床、下行床、氣固分離裝置和氣水分離裝置,所述下行床位于所述上行床內;所述上行床上端設有第一氣體出口,所述上行床上部設有上行床擴展段,所述上行床下部設有第一返料口,所述上行床通過所述第一返料口與所述下行床連通;所述上行床底部分別設置有第二返料口、第一固體物料進口、第一氣體進口;所述下行床的上部設有第二氣體出口,所述下行床中部設有第三返料口;所述下行床底部分別設有第四返料口、第二氣體進口、第二固體物料進口和灰渣出口;所述第四返料口通過所述下行床與所述第一返料口連通;所述氣固分離裝置設有第三氣體進口、固體出口和第三氣體出口;所述氣水分離裝置設有第四氣體進口和第四氣體出口;所述第一氣體出口與所述第三氣體進口連通,所述固體出口與所述第一返料口連通,所述第三氣體出口與所述第四氣體進口連通;所述第四氣體出口與所述第二氣體進口、所述第一氣體進口分別連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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