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908456.3 | 申請日: | 2020-09-0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7910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4 |
| 發明(設計)人: | 鄭孟韜;杜保平;賈士闖;丁怡瑾;楊謙 | 申請(專利權)人: | 深圳普瑞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M1/33 | 分類號: | C12M1/33;C12M1/02;C12M1/00 |
| 代理公司: | 深圳市恒程創新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44542 | 代理人: | 苗廣冬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坪山區坑梓***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質粒 載體 連續 裂解 裝置 | ||
1.一種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反應容器,所述反應容器包括第一容器、第二容器、第三容器和第四容器,所述第一容器用于盛裝包括菌體和重懸液的重懸混濁液,所述第二容器用于盛裝裂解液,所述第三容器用于盛裝中和液,所述第四容器用于盛裝包括所述重懸混濁液和所述裂解液的裂解混濁液;以及
驅動組件,所述驅動組件包括第一驅動泵、第二驅動泵、第三驅動泵,所述第一驅動泵用于將所述第一容器中的所述重懸混濁液泵送至所述第四容器中,所述第二驅動泵用于將所述第二容器中的所述裂解液泵送至所述第四容器中,所述第三驅動泵用于將所述第四容器中的所述裂解混濁液泵送至所述第三容器中。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容器還包括收集裝置,所述收集裝置用于盛裝包括所述裂解混濁液和所述中和液的中和混濁液,所述驅動組件還包括第四驅動泵,所述第三驅動泵用于將所述裂解混濁液泵送至所述收集裝置中,所述第四驅動泵用于將所述中和液泵送至所述收集裝置中。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還包括第一連接管、第二連接管、第三連接管以及第四連接管,所述第一連接管連通所述第一容器與所述第四容器,所述第二連接管連通所述第二容器與所述第一連接管,所述第三連接管連通所述第四容器與所述收集裝置,所述第四連接管連通所述第三容器與所述第三連接管。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驅動泵、所述第二驅動泵以及所述第三驅動泵為隔膜泵。
5.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還包括重懸液、裂解液以及中和液,所述重懸液、所述裂解液以及所述中和液的體積比為2:4:3。
6.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重懸液包括三(羥甲基)氨基甲烷-鹽酸、乙二胺四乙酸以及葡萄糖,所述三(羥甲基)氨基甲烷-鹽酸的濃度為50mmol/L,所述乙二胺四乙酸的濃度為10mmol/L,所述葡萄糖的濃度為100mmol/L。
7.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裂解液包括氫氧化鈉和十二烷基磺酸鈉,所述氫氧化鈉的濃度為300mmol/L,所述十二烷基磺酸鈉的重量與體積的比值為1%。
8.如權利要求5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中和液包括醋酸鉀,所述醋酸鉀的濃度為3mol/L。
9.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反應容器為反應桶、反應罐、反應瓶或者反應槽。
10.如權利要求1至4中任意一項所述的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質粒載體連續裂解裝置還包括攪拌件,所述攪拌件設于所述第四容器內,用于攪拌所述第四容器內的所述裂解混濁液。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深圳普瑞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未經深圳普瑞金生物藥業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908456.3/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