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用于加氫處理烴殘留物流的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902099.X | 申請日: | 2020-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42392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5 |
| 發明(設計)人: | 孫平 | 申請(專利權)人: | 環球油品有限責任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0G67/02 | 分類號: | C10G67/02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中咨律師事務所 11247 | 代理人: | 唐秀玲;林柏楠 |
| 地址: | 美國伊***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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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用于 加氫 處理 殘留 物流 方法 | ||
本發明題為“用于加氫處理烴殘留物流的方法”。本發明提供了一種用于加氫處理烴殘留物流的方法。所述方法包括通過脫金屬催化劑加氫處理所述烴殘留物流以使所述烴殘留物流脫金屬以提供金屬和硫濃度降低的脫金屬烴殘留物流。在熱分離器中分離所述脫金屬烴殘留物流以提供包含氫氣的塔頂蒸汽流和塔底液體流。將所述塔底液體流分成第一液體流和包含低硫燃料油的第二液體流。回收所述第二液體流作為低硫燃料油產物流。在所述塔頂蒸汽流的至少一部分的存在下,通過脫硫催化劑加氫處理所述第一液體流以提供脫硫烴殘留物流。本發明方法提供了包含0.3重量%至1.5重量%的硫的低硫燃料油產物流。
優先權聲明
本申請要求2019年8月31日提交的美國申請序列號16/558,067的優先權,該申請全文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
技術領域
本領域涉及用于加氫處理烴殘留物流的方法。具體地,本領域涉及烴殘留物流的脫硫。
背景技術
從分餾塔的底部產生殘留物或殘渣流。常壓殘留物(AR)為常壓塔的塔底產物。真空殘留物(VR)是真空蒸餾塔的塔底產物。殘留物流的一個應用是用于產生特定的工藝進料。殘留物流是描述沸點高于可在蒸餾塔中蒸餾的物質的含烴流的通用術語。例如,涉及現有技術的常壓蒸餾時,殘留物油的大部分重量分數具有大于343℃(650°F)的沸點。如果涉及現有技術的真空蒸餾,則殘留物油的大部分重量分數具有大于524℃(975°F)的沸點。殘留物流的主要應用之一是在輪船中作為燃料。輪船的“油艙”油的主要類型是重燃料油,其從原油蒸餾得出作為殘留物。殘留物包含硫,硫在發動機中燃燒后最終成為輪船排放物。已知硫氧化物(SOx)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有害。限制來自輪船的SOx排放物將改善空氣質量并保護環境。
用于減小來自輪船的硫氧化物(SOx)排放物的國際海洋組織(IMO)法規首先于2005年生效,依據用于防止來自輪船的污染的國際公約(稱為MARPOL公約)的附錄VI。MARPOL公約旨在防止輪船出于操作原因或意外原因對海洋環境造成的污染。MARPOL規定了對含硫化合物的限制;例如,從輪船排氣發出的硫氧化物(SOx),并且特別禁止含硫化合物的有意排放。自那時以來,對硫氧化物的限制已逐漸收緊。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對于在排放控制區域之外操作的輪船,輪船的燃料油的硫含量的極限為3.50%m/m(質量/質量)。從2020年1月1日起,在指定排放控制區域之外操作的輪船上使用的燃料油中的硫的極限已進一步減小至0.50%m/m(質量/質量)。IMO法規被設計為顯著減少從船舶發出的硫氧化物的量,并且為世界(尤其為生活在港口和海岸附近的人群)提供重要的健康和環境效益。
殘留物流包含高沸點的富含烴和雜原子的污染物。加氫處理是一種加氫處理工藝,其主要目的是從大氣殘留物或真空殘留物進料移除金屬、硫和氮以使得產物適用作滿足環境法規的燃料油,或者產生可在另一種精煉方法中被進一步處理的中間產物。加氫處理是對硫、含氮位點以及不飽和碳分子施加催化加氫反應以從殘留物油分子移除硫、氮和重金屬的方法,從而產生具有適宜特性的有價值的燃料油成品或中間產物以進料到其他方法中。與用于雜原子移除和芳族環/環烷環飽和的殘留物油的加氫處理相比,其他類別的加氫處理(例如,氫化裂解)聚焦于沸點降低,在很多情況下目標是高于材料的50重量%的質量分數降低,從而使殘留物流中的等于或高于524℃(975°F)的沸點變為低于524℃(975°F)的沸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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