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溶劑蒸發裝置和溶劑蒸發系統有效
申請號: | 202010901013.1 | 申請日: | 2020-09-01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03978B | 公開(公告)日: | 2021-01-29 |
發明(設計)人: | 胡巍;趙永新;陸艮峰;秦來貴 | 申請(專利權)人: | 賽默飛世爾(上海)儀器有限公司 |
主分類號: | B01D1/00 | 分類號: | B01D1/00;B01D1/30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江漪 |
地址: | 201206 上海市浦東新區中國(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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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 |||
搜索關鍵詞: | 溶劑 蒸發 裝置 系統 | ||
1.一種溶劑蒸發裝置,所述溶劑蒸發裝置(100)包括:
第一溶劑蒸發瓶(120);
第二溶劑蒸發瓶(140),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體積小于所述第一溶劑蒸發瓶(120),并且能從下方與所述第一溶劑蒸發瓶(120)接合;
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蒸發裝置(100)還包括:
蒸發瓶保持機構(160),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用于將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保持于其內;
導光構件,所述導光構件布置在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下方,并且構造成能引導光線從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底面照亮位于其內的溶劑,以便于識別出所述溶劑的液位,
其中,所述導光構件構造成導光柱(150),其構造成能將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從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中頂出。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導光構件的面向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頂面(152)上設置有凹槽(158)或者突部,以使得在所述頂面(152)與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底面之間存在空氣間隙。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構件的所述凹槽實施成V型槽。
4.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或者所述突部設計成從所述導光構件的所述頂面(152)的中心向周界延伸的多根輻條狀。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多個凹槽或者多個突部設置成彼此角度均勻地間隔開。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導光柱(150)構造成本身能由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保持。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的底部包括開口,所述開口的直徑小于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外徑,其中,所述導光柱(150)包括直徑大于所述開口的頭部(154)以及能穿過所述開口以向上推動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桿部(156)。
8.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蒸發裝置(100)還包括設置在所述第一溶劑蒸發瓶(120)和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之間的密封元件(130),所述密封元件(130)構造成當其被壓緊時能確保所述第一溶劑蒸發瓶(120)和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之間的密封接合。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在其開口上端處或附近設置有內螺紋(166),所述第一溶劑蒸發瓶(120)的下端能螺紋連接于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以使得在旋入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過程中壓緊所述密封元件(130)。
10.如權利要求7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所述蒸發瓶保持機構(160)內沿其長度的一位置處設有徑向溝槽,在所述徑向溝槽內安置有卡圈(180),其中,所述卡圈(180)的直徑大于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直徑,但小于所述導光柱(150)的所述頭部的直徑,以在向上推動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期間對所述導光柱(150)進行限位。
11.一種溶劑蒸發系統,其特征在于,所述溶劑蒸發系統包括:
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溶劑蒸發裝置(100);
溶劑液位監測裝置,所述溶劑液位監測裝置包括:
發光單元(200),所述發光單元位于所述導光構件的下方,并且構造成能朝向所述導光構件向上發出光線;
感光單元,所述感光單元布置在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側面,用于監測到所述第二溶劑蒸發瓶(140)的底面的位置和位于其內的所述溶劑的液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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