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及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897444.5 | 申請日: | 2020-08-3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275764B | 公開(公告)日: | 2022-04-08 |
| 發明(設計)人: | 邵科;劉朝陽;喬廣義;唐武;周樹寧;李邦強;溫俊明 | 申請(專利權)人: | 光大綠色環保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09B3/00 | 分類號: | B09B3/00;B09B5/00;B09B101/30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磐華律師事務所 11336 | 代理人: | 馮永貞 |
| 地址: | 518000 廣東省深圳市南山區前海深港合作區***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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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焚燒 水洗 利用 方法 裝置 | ||
1.一種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對危廢焚燒飛灰進行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將飛灰分為高鈣飛灰和高鈉飛灰;
將所述高鈣飛灰和高鈉飛灰按照鈣硫比小于1的配比進行混合;
對混合后的飛灰進行逆流漂洗得到高鹽廢水和一次不溶性殘渣,并對所述一次不溶性殘渣進行處理,所述一次不溶性殘渣處理方式包括柔性填埋處理和水泥窯協同處理;
對所述高鹽廢水進行處理,以去除所述高鹽廢水中的鈣離子,從而得到一次清液和二次不溶性殘渣,并對所述二次不溶性殘渣進行處理;
對所述一次清液進行處理,以去除所述一次清液中的重金屬,從而得到二次清液和三次不溶性殘渣,并對所述三次不溶性殘渣進行處理;
對所述二次清液進行處理,以去除所述二次清液中二噁英,從而得到三次清液;
對所述三次清液進行分離結晶,從而得到鈉鹽。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據對所述一次不溶性殘渣的處理方式確定對混合后的飛灰進行逆流漂洗的次數,
其中,如果對所述一次不溶性殘渣進行柔性填埋處理,則對混合后的飛灰進行逆流漂洗的次數為2次;
如果對所述一次不溶性殘渣進行水泥窯協同處理,則對混合后的飛灰進行逆流漂洗的次數為3次。
3.根據權利要求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向所述高鹽廢水中加入碳酸鈉來去除所述高鹽廢水中的鈣離子。
4.根據權利要求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通過向所述一次清液中加入硫化鈉來去除所述一次清液中的重金屬。
5.根據權利要求1-2中的任一項所述的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利用活性炭對所述二次清液進行處理,以去除所述二次清液中二噁英。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二次不溶性殘渣進行處理包括對所述二次不溶性殘渣進行柔性填埋處理或水泥窯協同處理。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方法,其特征在于,對所述三次不溶性殘渣進行處理包括對所述三次不溶性殘渣進行柔性填埋處理。
8.一種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檢測單元,所述檢測單元用于對危廢焚燒飛灰進行檢測,并根據檢測結果將飛灰分為高鈣飛灰和高鈉飛灰;
混合單元,所述混合單元用于將所述高鈣飛灰和高鈉飛灰按照鈣硫比小于1的配比進行混合;
漂洗單元,所述漂洗單元用于對混合后的飛灰進行逆流漂洗得到高鹽廢水和一次不溶性殘渣;
水處理單元,所述水處理單元用于對所述高鹽廢水進行處理,以去除所述高鹽廢水中的鈣離子,從而得到一次清液和二次不溶性殘渣;
所述水處理單元還用于對所述一次清液進行處理,以去除所述一次清液中的重金屬,從而得到二次清液和三次不溶性殘渣;
所述水處理單元還用于對所述二次清液進行處理,以去除所述二次清液中二噁英,從而得到三次清液;
分離結晶單元,所述分離結晶單元用于對所述三次清液進行分離結晶,從而得到鈉鹽。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危廢焚燒飛灰水洗利用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混合單元包括預均化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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