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電動吸塵裝置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883057.6 | 申請日: | 2020-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971606B | 公開(公告)日: | 2022-11-29 |
| 發明(設計)人: | 加藤大典 | 申請(專利權)人: | 東芝生活電器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A47L9/28 | 分類號: | A47L9/28 |
| 代理公司: | 永新專利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72002 | 代理人: | 徐殿軍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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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電動 吸塵 裝置 | ||
本發明提供一種能夠同時對安裝于電動吸塵器的二次電池以及預備電池進行充電來延長電動吸塵器的運轉時間、且便利性高的電動吸塵裝置。電動吸塵裝置(1)具備電動吸塵器(2)、以及電動吸塵器(2)的充電裝置(3)。電動吸塵器(2)具備吸塵器主體(12)、能夠相對于吸塵器主體(12)裝卸的二次電池(13)、以及消耗二次電池(13)所儲存的電力而進行驅動的電動鼓風機(18)。充電裝置(3)具備向安裝于吸塵器主體(12)二次電池(13)供給電力的供電路(47)、以及能夠對已從吸塵器主體(12)卸下的二次電池(13)進行充電的充電電路(48)。
技術領域
本發明的實施方式涉及電動吸塵裝置。
背景技術
已知有如下電動吸塵裝置,其具備具有二次電池的電動吸塵器和電動吸塵器的充電座。
現有技術文獻
專利文獻
專利文獻1:日本特開2016-131795號公報
發明內容
發明要解決的課題
無繩類型的電動吸塵器具備二次電池作為電源。無繩類型的電動吸塵器在二次電池的充電率(State Of Charge,SOC)已降低的情況下,直到在對二次電池進行再充電為止無法使用。
因此,通過預先準備多個二次電池,將安裝于電動吸塵器的二次電池更換為已從電動吸塵器卸下的二次電池,能夠繼續使用電動吸塵器。另外,以下,也將已從電動吸塵器卸下的二次電池稱作“預備電池”。
然而,為了交替地使用多個二次電池來延長電動吸塵器的運轉時間,有時必須同時對包含安裝于電動吸塵器的二次電池以及預備電池在內的多個二次電池進行充電。
因此,本發明目的在于,提供一種能夠同時對安裝于電動吸塵器的二次電池以及預備電池進行充電來延長電動吸塵器的運轉時間、且便利性高的電動吸塵裝置。
用來解決課題的手段
為了解決上述課題,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裝置具備:電動吸塵器;以及所述電動吸塵器的充電裝置,所述電動吸塵器具備:主體;二次電池,能夠相對于所述主體裝卸;以及電動鼓風機,消耗所述二次電池所儲存的電力而進行驅動,所述充電裝置具備:供電路,向安裝于所述主體的所述二次電池供給電力;以及充電電路,能夠對已從所述主體卸下的所述二次電池進行充電。
優選的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裝置具備:受電端子,將所述供電路與所述二次電池電連接;以及端子連接限制部,在所述二次電池已從所述主體卸下的情況下,阻止所述受電端子與所述供電路的連接,在所述二次電池安裝于所述主體的情況下,允許所述受電端子與所述供電路的連接。
另外,優選的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裝置具備拆卸限制部,該拆卸限制部在所述供電路與所述受電端子連接的情況下,限制所述二次電池從所述主體卸下。
而且,優選的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裝置具備第二拆卸限制部,該第二拆卸限制部在所述充電裝置上安裝有所述電動吸塵器、且所述供電路能夠向所述二次電池供電的情況下,限制所述二次電池從所述主體卸下。
另外,優選的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裝置的所述電動吸塵器具備報告部,該報告部報告所述二次電池為充電中的情況和所述二次電池為充滿電的情況。
發明效果
根據本發明,能夠提供可以同時對安裝于電動吸塵器的二次電池以及預備電池進行充電來延長電動吸塵器的運轉時間、且便利性高的電動吸塵裝置。
附圖說明
圖1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裝置的立體圖。
圖2是本發明的實施方式的電動吸塵裝置的收納狀態的側視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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