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81962.8 | 申請日: | 2020-08-28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6409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0 |
| 發明(設計)人: | 楊玉華 | 申請(專利權)人: | 尚特(廣州)機器人智能裝備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F23J15/00 | 分類號: | F23J15/00;F28B3/00;B01D53/14 |
| 代理公司: | 廣東省暢欣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44631 | 代理人: | 耿佳 |
| 地址: | 510700 廣東省*** | 國省代碼: | 廣東;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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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污染物 消除 設備 | ||
1.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其結構包括固定座(1)、主體(2)、側門(3),所述固定座(1)的上端焊接有主體(2),所述側門(3)卡合在主體(2)的側端,其特征在于:
所述主體(2)包括濾網(21)、過濾塊(22)、保護罩(23)、集料裝置(24)、裝料盒(25),所述濾網(21)設置在主體(2)的內部底端,所述過濾塊(22)位于濾網(21)的上端,所述保護罩(23)安裝在主體(2)的末端,所述集料裝置(24)設置在濾網(21)的下端,所述裝料盒(25)安裝在集料裝置(24)的正下方。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濾網(21)包括過濾網(221)、支撐座(212)、集料槽(213),所述濾網(221)嵌固在支撐座(212)的內部正中間,所述集料槽(213)設置在支撐座(212)的上端面,且為圓環狀。
3.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料槽(213)包括通料槽(a1)、進料口(a2)、導向槽(a3)、分流塊(a4),所述通料槽(a1)設置在集料槽(213)的正中間,所述進料口(a2)位于通料槽(a1)的上方,所述導向槽(a3)置于通料槽(a1)的下方,所述分流塊(a4)嵌固在通料槽(a1)的正中間。
4.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分流塊(a4)包括接料口(a41)、掉落孔(a42)、導料塊(a43)、下料孔(a44),所述接料口(a41)為圓錐狀,且設置在分流塊(a4)的頂端,所述掉落孔(a42)置于接料口(a41)的下端,所述導料塊(a43)設有十個以上,且交叉安裝在掉落孔(a42)的兩端,所述下料孔(a44)設有兩個且分別置于掉落孔(a42)的下端。
5.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料裝置(24)包括積料槽(241)、下料口(242)、流動孔(243)、活動槽(244)、充氣墊(245)、虹吸塊(246),所述積料槽(241)設置在集料裝置(24)的內部正中間,所述下料口(242)位于積料槽(241)的頂部正中間,所述流動孔(243)設置在積料槽(241)的底部正中間,所述活動槽(244)設有兩個,且分別置于流動孔(243)的左右兩側,所述充氣墊(245)設置有兩個,且分別嵌固在活動槽(244)的最內部,所述虹吸塊(246)連接于充氣墊(245)的前端,且與活動槽(244)活動卡合。
6.根據權利要求5所述的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虹吸塊(246)包括連接桿(b1)、固定座(b2)、回卷彈簧(b3)、虹吸體(b4),所述連接桿(b1)的內部設置有固定座(b2),所述回卷彈簧(b3)安裝在固定座(b2)的上端,所述虹吸體(b4)卡合在連接桿(b1)中,且與回卷彈簧(b3)通過鋼絲相連接。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霧霾污染物消除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虹吸體(b4)包括進料端口(b41)、流通孔(b42)、安裝座(b43),所述進料端口(b41)設置在虹吸體(b4)的前端,所述流通孔(b42)設有四個以上,且由進料端口(b41)的底部向兩端進行彎曲,所述安裝座(b43)嵌固在虹吸體(b4)的后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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