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頭戴式設備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74333.2 | 申請日: | 2020-08-2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44986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5 |
| 發明(設計)人: | I·S·馬利奇;J·K·基雅爾沃 | 申請(專利權)人: | 蘋果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2B27/01 | 分類號: | G02B27/01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漢坤律師事務所 11602 | 代理人: | 魏小薇;吳麗麗 |
| 地址: | 美國加利***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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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頭戴式 設備 | ||
1.一種頭戴式設備,包括:
框架;以及
一對光學模塊,所述光學模塊中的每個光學模塊能夠相對于所述框架移動,并且包括:
外殼;
顯示元件,所述顯示元件位于所述外殼內;以及
光學元件,所述光學元件從所述外殼的外部提供到所述顯示元件的視圖;
顯示傳感器,所述顯示傳感器位于所述外殼內并且被配置為檢測所述顯示元件相對于所述外殼的對準;以及
致動器,所述致動器被構造成基于由所述顯示傳感器檢測到的對準相對于所述外殼移動所述顯示元件。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致動器將所述顯示元件聯接到所述外殼。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致動器能夠操作以調節所述顯示元件相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取向。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致動器能夠操作以調節所述顯示元件相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位置。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光學模塊中的每個光學模塊還包括耦接到所述顯示元件的標記物,其中所述顯示傳感器被配置為確定所述標記物中的每個標記物在所述外殼內的位置。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光學模塊中的每個光學模塊還包括:
附加傳感器,所述附加傳感器被配置為檢測所述光學元件相對于所述外殼的對準;以及
附加致動器,所述附加致動器被構造成基于由所述附加傳感器檢測到的對準相對于所述外殼移動所述光學元件。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光學模塊中的每個光學模塊被定位在所述框架的內側上,所述頭戴式設備還包括在所述框架的外側上的相機,所述相機中的每個相機能夠與所述光學模塊中的對應的一個一起移動。
8.一種頭戴式設備,包括:
光學模塊,所述光學模塊包括:
外殼;
顯示元件,所述顯示元件位于所述外殼內;
光學元件,所述光學元件提供沿著光學路徑到所述顯示元件的視圖;
顯示傳感器,所述顯示傳感器位于所述外殼內并且被配置為檢測所述顯示元件相對于所述光學元件的對準;以及
致動器,所述致動器被構造成相對于所述外殼移動所述顯示元件;以及
控制器,所述控制器被配置為執行以下操作:
操作所述顯示傳感器以確定所述顯示元件的所檢測的對準;
將所檢測的對準與所述顯示元件的目標對準進行比較;以及
基于所檢測的對準和所述目標對準,操作所述致動器。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光學模塊是第一光學模塊,并且所述頭戴式設備還包括第二光學模塊,其中所述第一光學模塊和所述第二光學模塊中的每一者能夠相對于所述頭戴式設備的框架移動以與用戶的眼睛中的對應的一只對準。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戴式設備,還包括耦接到所述顯示元件的標記物,其中所述顯示傳感器被配置為確定所述標記物中的每個標記物在所述外殼內的位置。
11.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
所述控制器被進一步配置為操作所述顯示元件以輸出已知圖像;
操作所述顯示傳感器以確定所述顯示元件的所檢測的對準包括捕獲所述顯示元件的所檢測的圖像;以及
將所檢測的對準與所述顯示元件的所述目標對準進行比較包括將所檢測的圖像與基于所述已知圖像的目標圖像進行比較。
12.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頭戴式設備,其中所述目標對準由以下操作限定:在操作所述顯示傳感器以確定所述顯示元件的所檢測的對準之前,操作所述顯示傳感器以確定所述顯示元件的目標對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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