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驅動機構和帶有驅動機構的空氣引導裝置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70005.5 | 申請日: | 2020-08-2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429098A | 公開(公告)日: | 2021-03-02 |
| 發明(設計)人: | 馬辛·馬蒂斯;約翰·埃里克·拉格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帕拉貢有限股份兩合公司 |
| 主分類號: | B62D35/00 | 分類號: | B62D35/00;B60J1/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清亦華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11201 | 代理人: | 宋融冰 |
| 地址: | 德國德***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驅動 機構 帶有 空氣 引導 裝置 | ||
1.一種用于汽車的空氣引導裝置(49、77)的至少一個可移調的空氣引導部件(51、52、53、79、80)的驅動機構(10、30、40、50、78),其中,所述驅動機構包括至少一個驅動馬達(55、82)和至少一個轉向器設備(11、54、81),其中,所述轉向器設備可借助所述驅動馬達驅動,其中,所述轉向器設備包括可被所述驅動馬達驅動的驅動桿(12、57、86)且包括調節桿設備(13、31、41、58、87),其中,所述調節桿設備可借助所述驅動馬達和所述驅動桿在靜止位置(74、109)與激活位置(75、110)之間移動,
其特征在于,
所述調節桿設備由四節段的帶有四個轉動活節(15、16、17、18)的耦接傳動部(14)構成,其中,所述耦接傳動部包括至少一個上面的承載轉向器(19、59、88)和兩個曲軸轉向器(20、21、60、61、89、90),該承載轉向器用于布置空氣引導部件,其中,所述調節桿設備的推動轉向器(22、62、91)作用在所述曲軸轉向器之一上,并與其通過第五轉動活節(23)耦接,其中,所述推動轉向器與所述驅動桿連接,其中,所述上面的承載轉向器形成轉向器突伸部(24、65、94),該轉向器突伸部利用第六轉動活節(25)與所述調節桿設備的擺動轉向器(26、63、92)耦接,其中,所述擺動轉向器利用第七轉動活節(27、102)與所述調節桿設備的引導轉向器(28、64、93)連接,該引導轉向器固定在第八轉動活節(29)上,其中,所述驅動桿的轉動引起所述上面的承載轉向器的提升或下降。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轉向器(26、63、92)和所述轉向器突伸部(24、65、94)分別形成第二曲軸轉向器(32、33、66、67、95、96),這些第二曲軸轉向器使得所述擺動轉向器和所述轉向器突伸部延長超過所述第六轉動活節(25),其中,所述擺動轉向器的第二曲軸轉向器(32、66、95)利用第九轉動活節(34)與用來布置第二空氣引導部件(52、80)的第二承載轉向器(35、68、97)耦接,并且所述轉向器突伸部的第二曲軸轉向器(33、67、96)利用第十轉動活節(36)與第二擺動轉向器(37、69、98)耦接,其中,所述第二承載轉向器通過第十一轉動活節(38)與所述第二擺動轉向器耦接,因而形成第二耦接傳動部(39),其中,所述驅動桿的轉動引起所述上面的承載轉向器(19、95、88)和所述第二承載轉向器同時提升或下降。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調節桿設備(31、41、58、87)被構造用于同步地或順序地操縱所述空氣引導部件(51、52、53、79、80)。
4.如權利要求2或3所述的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引導轉向器(28、64、93)與所述擺動轉向器(26、63、92)之間構造了縱向引導件(100),其中,所述第七轉動活節(27、102)可沿著所述縱向引導件移動。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擺動轉向器(26、63、92)與所述縱向引導件(100)耦接,并且,構造在所述引導轉向器(28、64、93)中的長孔(101)形成所述縱向引導件。
6.如權利要求4或5所述的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縱向引導件(100)上構造了卡鎖機構(103),其中,所述第七轉動活節(27、102)借助所述卡鎖機構至少在所述激活位置(75、110)可鎖定,且在從所述靜止位置(74、109)移出之后在卡鎖位置(112)可鎖定,并且可為了移動至所述靜止位置可從所述卡鎖位置松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驅動機構,其特征在于,所述卡鎖機構(103)由板簧(104)構成,其中,所述板簧形成凸起部(107),借助該凸起部可使得所述第七轉動活節(27、102)在所述縱向引導件(100)的一端(111)鎖定和松開。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帕拉貢有限股份兩合公司,未經帕拉貢有限股份兩合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870005.5/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