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59891.1 | 申請日: | 2020-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6731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喬禹峰 | 申請(專利權)人: | 喬禹峰 |
| 主分類號: | B65G1/04 | 分類號: | B65G1/04 |
| 代理公司: | 上海千尋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普通合伙) 31353 | 代理人: | 吳小麗;吳紅斐 |
| 地址: | 200135 上海***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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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模塊化 升降 軌道 搬運車 | ||
1.一種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包括第一框架模組、第二框架模組、升降機構;
所述第一框架模組包括沿第一方向設置的第一行走輪;
所述第二框架模組包括沿第二方向設置的第二行走輪;
所述升降機構帶動所述第一框架模組相對于所述第二框架模組上下移動;所述第一框架模組向上移動至第一高度時,所述第一行走輪的最低點高于所述第二行走輪的最低點;所述第一框架模組向下移動至第二高度時,所述第二行走輪的最低點高于所述第一行走輪的最低點。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機構包括主偏心盤和與所述主偏心盤連接的第一凸輪隨動器,所述第一框架模組還包括頂升梁,所述頂升梁上設置有第一腰型孔,所述第一凸輪隨動器穿設于所述第一腰型孔中,所述主偏心盤旋轉以通過所述第一凸輪隨動器帶動所述頂升梁上下移動;
所述第一行走輪跟隨所述頂升梁上下移動。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機構還包括頂升電機、齒輪箱及與所述主偏心盤連接的第一軸承,所述第一軸承穿設于所述齒輪箱中,所述頂升電機帶動所述齒輪箱中的齒輪轉動以帶動所述第一軸承轉動,所述第一軸承帶動所述主偏心盤轉動。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框架模組還包括第一側板和底板,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底板連接,所述齒輪箱固定于所述底板上。
5.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機構還包括皮帶、副偏心盤和與所述副偏心盤連接的第二凸輪隨動器,所述頂升梁上還設置有第二腰型孔,所述第二凸輪隨動器穿設于所述第二腰型孔中;
所述主偏心盤與所述副偏心盤通過所述皮帶傳動連接。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還包括行走電機,所述行走電機設有兩個不同方向的輸出軸,所述兩個不同方向的輸出軸分別與所述第一行走輪、所述第二行走輪傳動連接。
7.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還包括載貨臺,所述載貨臺設置于所述頂升梁的上方,所述頂升梁向上移動至第三高度時,所述頂升梁將所述載貨臺向上頂升以托起待搬運的貨物,所述第三高度高于所述第一高度。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方向與所述第二方向垂直。
9.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機構還包括第二側板,所述第一側板與所述第二側板通過加強板連接;
所述主偏心盤穿設于所述第二側板上。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模塊化升降式軌道搬運車,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側板上設置有限位組件,所述限位組件包括與所述主偏心盤對應的軸套,所述主偏心盤穿過所述軸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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