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一種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及其制備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56548.1 | 申請日: | 2020-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95019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1-27 |
| 發明(設計)人: | 侯鋒;盧先春;邵彥青;龐洪濤;李彰鑫;宋亞寧;趙穎出 | 申請(專利權)人: | 國投信開水環境投資有限公司;天津環創科技發展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02F1/52 | 分類號: | C02F1/52;C02F1/56;C02F101/10 |
| 代理公司: | 無錫風創知識產權代理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 32461 | 代理人: | 劉永凡 |
| 地址: | 101101 北京市通***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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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一種 調控 復合 及其 制備 方法 | ||
1.一種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所述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包括相應重量份數的如下組分:
(a)復合絮凝劑50-80份(b)羥丙甲纖維素酞酸酯(HPMCP)5~15份;(c)三乙烯二胺1-5份;(d)制片劑40-50份;所述復合絮凝劑為聚合硫酸鐵(PFS)、聚合氯化鋁(PAC)和聚丙烯酰胺(PAM)組成的復合絮凝劑。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其特征在于,所述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醚(HPMCP)為400mPa·s以上粘度的羥丙甲纖維素酞酸酯(HPMCP)。
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所述羥丙甲纖維素酞酸酯(HPMCP)的重量份數為6-10份。
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其中所述組分(b)和(c)的含量比為3∶1至4∶1。
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所述三乙烯二胺的重量份數為2-3.6份。
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所述制片劑具體為硅藻土、活性白土、天然沸石一種或者多種的組合物。
7.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所述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具體為片劑。
8.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所述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還包括:(e)殺菌劑1~5重量份;(f)防垢劑1-5重量份。
9.一種根據權利要求1-8任一項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的制備方法,所述制備方法包括如下步驟:
(1)物料準備:按照相應的重量份數稱量準備各組分原料;
(2)物料混合:將向裝有除磷混凝劑的容器中加入羥丙基甲基纖維素醚(HPMC)和三乙烯二胺,并用高速攪拌機中混合攪拌均勻,隨后加入制片劑進一步進行攪拌,得到混合后的物料。
(3)制片:將混合后的物料采用壓片機進行壓制,并采用烘箱進行干燥處理,得到所述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片劑。
10.如權利要求9所述的緩釋調控復合除磷劑的制備方法,所述步驟(2)中高速攪拌機的轉速為450-600r/min,攪拌時間為10-15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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