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明專利]結直腸惡性息肉的診斷標記物及其用途有效
| 申請?zhí)枺?/td> | 202010855030.6 | 申請日: | 2020-08-24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996255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3-14 |
| 發(fā)明(設計)人: | 鐘蕓詩;許劍民;彭海翔;蔡世倫;陳濤;李冰;王勇;阿依木克地斯·亞力孔;齊志鵬;孫迪;呂振濤;徐恩盼 | 申請(專利權)人: | 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yī)院;駿實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C12Q1/6886 | 分類號: | C12Q1/6886;C12N15/11 |
| 代理公司: | 上海專利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 31100 | 代理人: | 陶啟長 |
| 地址: | 200032 *** | 國省代碼: | 上海;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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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直腸 惡性 息肉 診斷 標記 及其 用途 | ||
本發(fā)明提供與結直腸惡性息肉相關的miRNA標記物,檢測所述miRNA標記物的試劑及其用途。
技術領域
本發(fā)明屬于分子輔助診斷領域,具體涉及在結直腸惡性息肉診斷中的應用。
背景技術
結直腸癌(Colorectal cancer,CRC)是全球范圍內最常見的惡性腫瘤之一,其發(fā)病率居我國消化系統(tǒng)惡性腫瘤第2位,且呈上升趨勢,嚴重危害生命健康。1974年Morson提出結直腸腺瘤癌變的序貫學說,認為絕大多數(shù)結直腸癌起源于腺瘤,并且現(xiàn)在這一腺瘤-腺癌轉變已被公認為最經典的結直腸癌發(fā)生方式。因此對結直腸癌密切相關的腺瘤進行早期診治,能有效降低結直腸癌的發(fā)生率,改善患者預后。
目前,內鏡下切除和外科手術為結直腸腺瘤的兩種主要治療方式。相對于外科手術,內鏡切除治療結直腸腺瘤存在創(chuàng)傷小、恢復快、費用低廉等優(yōu)點,并且隨著內鏡技術的不斷發(fā)展,內鏡治療的適應癥也在不斷擴大。對于較小的結直腸腺瘤,內鏡切除安全有效,復發(fā)率較低,已成為首選治療方式,但對于較大直徑腺瘤仍存在爭議?!吨袊Y直腸癌診療規(guī)范(2015版)》中認為,直徑>2.5cm的結直腸息肉癌變率較高,推薦行淋巴結清掃;《中國臨床腫瘤學會(CSCO)結直腸癌診療指南(2017版)》則對于直徑>2.5cm的結直腸息肉的治療策略相對模糊,將手術治療作為可選方案。復旦大學附屬中山醫(yī)院內鏡中心作為國內結直腸腫瘤內鏡治療的較大中心,結合本中心的臨床經驗和隨訪數(shù)據(jù),發(fā)現(xiàn)即便直徑>2.5cm的結直腸息肉,其內鏡切除后復發(fā)率、轉移率也較低,因此外科手術所帶來的風險及收益仍需進一步研究。另外,對于較大息肉在初次診斷時,病灶癌變及浸潤程度的判斷也影響后續(xù)治療方案的重要因素。多點活檢是對于病灶初次進行病理診斷的主要方法,但內鏡下活檢病理結果與切除術后病理結果存在一定的差異,研究報道這種差異率高達39.8%。近年來超聲內鏡雖然被逐漸應用于直腸息肉內鏡切除術前評估中,但其對病灶癌變程度判斷的準確性仍不理想,并受設備限制和操作醫(yī)生經驗的影響較大。由此可見,目前的術前診斷方法無法反映病灶的真實情況,不能達到對息肉性質和侵及深度的明確診斷?;诖朔N臨床治療決策需求,建立一種合適的結直腸腺瘤分子分型方法,準確預測病灶的癌變程度,幫助醫(yī)師作出合理的治療方案,有望將一部分此類病例從傳統(tǒng)的外科手術變?yōu)閮如R治療,使患者受益的同時也從一定程度上節(jié)約了醫(yī)療資源。
近年來,基于表觀遺傳學的腫瘤特征性分子標志物的研究為腫瘤分類檢測提供了新的途徑,microRNA在其中扮演著重要角色。Michael等首次通過研究提出結直腸腫瘤組織中存在特異性miRNA表達譜(MICHAEL M Z,et al.MolCancer Res,2003);另有研究人員通過對CRC組織及與其配對的正常組織中的miRNA表達水平進行測定,發(fā)現(xiàn)了多種差異miRNA表達。本領域尚無結直腸癌的早期診斷和預后評估的miRNA及其機制的報道。
發(fā)明內容
本發(fā)明的目的是提供檢測miRNA的試劑及其在結直腸惡性息肉診斷中的用途。
本發(fā)明第一方面提供一種分離的來自哺乳動物的RNA,包含選自以下miRNA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三種、四種、五種或更多種或其功能片段或其pri-miRNA或pre-miRNA,或與它們具有至少70%相同性的變體:has-miR-129-5p、has-miR-150-3p、has-miR-193a-3p、has-miR-195-3p、has-miR-214-3p、has-miR-345-5p、has-miR-378a-5p、has-miR-584-5p、has-miR-16-5p、has-miR-21-5p、has-miR-1228-3p。
在一個或多個實施方案中,所述RNA包含選自SEQ ID NO:1-12中的任意一種或兩種、三種、四種、五種或更多種的序列或其功能片段或其pri-miRNA或pre-miRNA,或與它們具有至少70%相同性的變體。
在一個或多個實施方案中,所述RNA至少包含以下任一組miRNA或其功能片段或其pri-miRNA或pre-miRNA,或與它們具有至少70%相同性的變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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