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往復鋸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52062.0 | 申請日: | 2020-08-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4074199A | 公開(公告)日: | 2022-02-22 |
| 發明(設計)人: | 禹田;劉來;仲克窮;陶士春 | 申請(專利權)人: | 南京德朔實業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B23D49/10 | 分類號: | B23D49/10;B23D51/00;B25F5/02;F21V33/00 |
| 代理公司: | 暫無信息 | 代理人: | 暫無信息 |
| 地址: | 211106 江蘇省南京*** | 國省代碼: | 江蘇;32 |
| 權利要求書: | 查看更多 | 說明書: | 查看更多 |
|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往復 | ||
1.一種往復鋸,包括:
殼體,沿前后方向延伸并形成有容納空間;
夾緊機構;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中并用于夾持工作附件,
支架,沿第一直線方向分布并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夾緊機構的前側;
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前側的第一發光件和第二發光件;
其中,所述第一發光件同時與所述支架和所述工作附件配合形成有沿所述工作附件自身延伸方向分布的切割指示線;所述第二發光件與所述支架配合形成有垂直于所述第一切割指示線且沿上下方向延伸的切割指示區。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形成有可供至少部分所述工作附件穿過的開口,所述第一發光件發出的光線通過所述開口形成所述第一切割指示線。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特征在于,
所述支架止擋至少部分所述第二發光件發出的光線以形成所述切割指示區。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發光件與所述第二發光件發出的光線還包括重合區域,所述重合區域位于所述支架靠近所述殼體的一側。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發光件沿第二直線方向延伸,所述第二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傾斜相交,所述第二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相夾形成的銳角大于等于20°且小于等于50°。
6.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發光件沿第三直線方向延伸,所述第三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傾斜相交,所述第三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相夾形成的銳角大于等于5°且小于等于20°。
7.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發光件沿第二直線方向延伸,所述第二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傾斜相交,所述第二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相夾形成的銳角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40°;
所述第二發光件沿第三直線方向延伸,所述第三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傾斜相交,所述第三直線與所述第一直線相夾形成的銳角大于等于10°且小于等于20°。
8.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往復鋸,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電源組件,所述第一發光件與所述第二發光件串聯并電連接至所述電源組件。
9.一種往復鋸,包括:
殼體,沿前后方向延伸并形成有容納空間;
夾緊機構;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中并用于夾持工作附件,
支架,沿第一直線方向分布并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夾緊機構的前側;
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前側的第一發光件和第二發光件;
其中,所述第一發光件和所述第二發光件同時與所述支架和所述工作附件配合形成有沿所述工作附件自身延伸方向分布的切割指示線。
10.一種往復鋸,包括:
殼體,沿前后方向延伸并形成有容納空間;
夾緊機構;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容納空間中并用于夾持工作附件,
支架,沿第一直線方向分布并至少部分設置在所述夾緊機構的前側;
其特征在于,
還包括設置在所述殼體前側的第一發光件和第二發光件;
其中,所述第一發光件和所述第二發光件與所述支架配合形成有沿上下方向延伸的切割指示區。
該專利技術資料僅供研究查看技術是否侵權等信息,商用須獲得專利權人授權。該專利全部權利屬于南京德朔實業有限公司,未經南京德朔實業有限公司許可,擅自商用是侵權行為。如果您想購買此專利、獲得商業授權和技術合作,請聯系【客服】
本文鏈接:http://www.szxzyx.cn/pat/books/202010852062.0/1.html,轉載請聲明來源鉆瓜專利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