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平板玻璃的制造方法、平板玻璃、夾層玻璃的制造方法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46187.2 | 申請日: | 2016-01-21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42298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2-29 |
| 發明(設計)人: | 大和貴充;須永康平;長谷川彰;菅原彰 | 申請(專利權)人: | AGC株式會社 |
| 主分類號: | C03B18/06 | 分類號: | C03B18/06;C03B18/04;B32B17/10;C03C27/12;B60J1/02 |
| 代理公司: | 中原信達知識產權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11219 | 代理人: | 楊青;安翔 |
| 地址: | 日本*** | 國省代碼: | 暫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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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平板玻璃 制造 方法 夾層玻璃 | ||
1.一種夾層玻璃,其具有一端比另一端厚的楔形玻璃、另外的平板玻璃、以及設置在所述楔形玻璃與所述另外的平板玻璃之間的中間膜,其中,
所述楔形玻璃的主表面的JIS B 0601:2001規定的基準長度25mm下的粗糙度曲線的最大高度Rz為0.3μm以下。
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楔形玻璃的厚度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為0.1mm以上。
3.如權利要求2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楔形玻璃的厚度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為0.2mm以上。
4.如權利要求3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楔形玻璃的厚度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為0.3mm以上。
5.如權利要求4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楔形玻璃的厚度的最大值與最小值之差為0.5mm以上。
6.如權利要求1~5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楔形玻璃的所述最大高度Rz為0.2μm以下。
7.如權利要求6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楔形玻璃的所述最大高度Rz為0.16μm以下。
8.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另外的平板玻璃的厚度是恒定的。
9.如權利要求8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楔形玻璃的所述最大高度Rz為所述另外的平板玻璃的所述最大高度Rz的80%以下。
10.如權利要求1~7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另外的平板玻璃為一端比另一端厚的楔形玻璃。
11.如權利要求1~10中任一項所述的夾層玻璃,其中,所述中間膜包含聚乙烯醇縮丁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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