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空氣消殺機在審
| 申請號: | 202010825284.3 | 申請日: | 2020-08-17 |
| 公開(公告)號: | CN111840626A | 公開(公告)日: | 2020-10-30 |
| 發明(設計)人: | 馬云;禹龍飛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弘環境工程(北京)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A61L9/20 | 分類號: | A61L9/20;A61L9/14;A61L9/16;A61L9/014;B01D46/00;B01D50/00;B01D53/04 |
| 代理公司: | 北京集佳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11227 | 代理人: | 周曉 |
| 地址: | 100176 北京市大興區經***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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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空氣 殺機 | ||
1.一種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消殺機包括噴淋消殺模塊(2)和納米光觸媒消殺模塊(3);所述噴淋消殺模塊(2)包括噴淋層(22)、填料層(23)和供液組件,所述噴淋層(22)用于向所述填料層(23)噴淋消殺液,所述供液組件用于向所述噴淋層(22)供給消殺液;所述納米光觸媒消殺模塊(3)包括納米光觸媒(32)和用于照射納米光觸媒(32)的紫外線燈(31);所述納米光觸媒消殺模塊(3)布置在所述噴淋消殺模塊(2)下游,使空氣先流經所述噴淋消殺模塊(2)再流經所述納米光觸媒消殺模塊(3)。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消殺液為中性二氧化氯溶液、過氧乙酸溶液或者福爾馬林溶液。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噴淋層(22)與所述填料層(23)之間的距離范圍為0.5m-1m,所述填料層(23)的高度范圍為0.4m-0.7m。
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填料層(23)的填料采用泰勒花環結構或鮑爾環結構。
5.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紫外線的波長范圍為240nm-280nm。
6.根據權利要求1-5任一項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消殺機還包括高效過濾模塊(4),所述高效過濾模塊(4)能夠過濾掉空氣中直徑≥0.3μm的顆粒物。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高效過濾模塊(4)布置在所述噴淋消殺模塊(2)和所述納米光觸媒消殺模塊(3)之間。
8.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消殺機還包括活性炭吸附模塊(5),所述活性炭吸附模塊(5)布置在所述納米光觸媒消殺模塊(3)下游。
9.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消殺機還包括引風機(7)和與所述引風機(7)通信連接的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配置為:消殺過程中控制所述引風機(7)的轉速,使空氣以≤0.6m/s的速度流經所述活性炭吸附模塊(5)、以≤1m/s的速度流經所述噴淋消殺模塊(2)。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空氣消殺機,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氣消殺機還包括除濕模塊(6),所述除濕模塊(6)布置在所述納米光觸媒消殺模塊(3)和所述噴淋消殺模塊(2)之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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