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明專利]基于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裝置及電子設備有效
| 申請號: | 202010822145.5 | 申請日: | 2020-08-16 |
| 公開(公告)號: | CN112132558B | 公開(公告)日: | 2023-05-23 |
| 發明(設計)人: | 徐曉劍;孫炎森;劉偉韡 | 申請(專利權)人: | 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中信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主分類號: | G06Q20/06 | 分類號: | G06Q20/06;G06Q20/40;G06F16/953 |
| 代理公司: | 北京市蘭臺律師事務所 11354 | 代理人: | 張峰 |
| 地址: | 100071 北京市豐*** | 國省代碼: | 北京;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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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 |||
| 搜索關鍵詞: | 基于 智能 合約 數字 貨幣 交易 方法 裝置 電子設備 | ||
1.一種基于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
央行智能合約接收數字貨幣交易請求,所述數字貨幣交易請求包括目標智能合約的ID信息;
央行智能合約將所述數字貨幣交易請求轉發至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所述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用于查詢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以及基于查詢得到的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確定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是否達成,并基于所述合約條件是否達成結果信息確定是否執行所述目標智能合約;
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接收央行智能合約發送的數字貨幣交易請求,所述數字貨幣交易請求包括目標智能合約的ID信息;
查詢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
基于查詢得到的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確定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是否達成,并基于所述合約條件是否達成結果信息確定是否執行所述目標智能合約。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智能合約包括數字貨幣交割數量、數字貨幣支出方、數字貨幣收取方,執行所述目標智能合約包括:
當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滿足時,將所述數字貨幣支出方相應交割數量的數字貨幣的所有者修改為數字貨幣收取方。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查詢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包括:
通過所述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的遠程調用模塊查詢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
4.一種基于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
第二接收模塊,用于央行智能合約接收數字貨幣交易請求,所述數字貨幣交易請求包括目標智能合約的ID信息;
轉發模塊,用于央行智能合約將所述數字貨幣交易請求轉發至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所述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用于查詢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以及基于查詢得到的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確定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是否達成,并基于所述合約條件是否達成結果信息確定是否執行所述目標智能合約
接收模塊,用于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接收央行智能合約發送的數字貨幣交易請求,所述數字貨幣交易請求包括目標智能合約的ID信息;
查詢模塊,用于查詢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
執行模塊,用于基于查詢得到的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確定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是否達成,并基于所述合約條件是否達成結果信息確定是否執行所述目標智能合約。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目標智能合約包括數字貨幣交割數量、數字貨幣支出方、數字貨幣收取方;所述執行模塊,具體用于當所述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滿足時,將所述數字貨幣支出方相應交割數量的數字貨幣的所有者修改為數字貨幣收取方。
6.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查詢模塊,具體用于通過所述CA機構認證智能合約的遠程調用模塊查詢目標智能合約的合約條件信息。
7.一種電子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一個或多個處理器;
存儲器;
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序,其中所述一個或多個應用程序被存儲在所述存儲器中并被配置為由所述一個或多個處理器執行,所述一個或多個程序配置用于:執行根據權利要求1至3任一項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
8.一種計算機可讀存儲介質,其特征在于,所述計算機存儲介質用于存儲計算機指令,當其在計算機上運行時,使得計算機可以執行上述權利要求1至3中任一項所述的基于智能合約的數字貨幣交易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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